有关车险理赔的案例的介绍
d有关车险理赔的案例五花八门,每位车主遇到的情况不一样,保险公司理赔的处理也不尽相同,我们来看看下面这个案例,是不是对你将来可能遇到的理赔有帮助:
1. 某车主的车险今年3月到期,已经出过2次险,目前车上有5处磕碰伤,由于之前都没有报险,现在想报一次险把车上的磕碰伤都修补上,车主想通过报无无主肇事险把5处伤全部修复,是否可行?
2.由于车主的保险即将到期,到期后,换一家报险公司投保,然后再向这家保险公司索取车上5处磕伤理赔,是否可行?可能会有什么后果?对于以后车主报险有什么危害?
第一个问题,我们需要了解的是:2次出险的时候是否有报案?出险时间距现在的时间有多长?可以肯定的是,在实际操作中确实有这样报一次险,就把之前的旧伤都修复的先例,而且可以成功理赔。但如果理赔的金额比较大,或者之前报案据现在维修的时间比较长,保险公司通常会进行比较严格的核赔。
第二个问题,我们建议车主不要这么做,因为现在各家保险公司的车险是联网的,输入车辆信息可以查找到过往的保险、理赔记录,这点隐瞒不了,即使今年车主在报案理赔前拿到优惠汇率,但明年续保的时候还是会考量过往记录的。金额不大的一两次理赔,对续保费率是没有什么影响的,各家保险公司一般会有额度的控制,建议咨询车险业务员。业务员比较熟悉具体的产品,可以帮助各位车主进行合理的理赔安排。
被保险人或者其代理人在事故处理完毕后,10日内将索赔单证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判决书和修理发票、医疗费发票、病历、误工费证明、被抚养人身份情况以及保单正本 ( 复印件 ) 、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驾照复印件等资料提交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计算赔款;届时,保险公司会通知领取保险赔款;领取赔款时,领款人要携带保险单正本、被保险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原件,如委托他人他人代领,代领人还要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领取赔款授权书》。不要总是不理赔: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喜欢私了,也就是说怕麻烦,觉得去理赔就是浪费时间,宁愿把这些时间浪费在和对方车主争执上。结果是耽搁了理赔的时间,往往是两头得不到赔偿,苦水只能往肚子里咽了。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事故不是太小,最好不要私了,更不能忍气吞声。
不要每次都理赔:哪怕一丁点的小刮擦都要去保险公司理赔。这样做既浪费时间,又增加了自己的理赔率,因为保险公司每年根据车主的出险率有一定的折扣。我们拿太平洋保险公司举例,太平洋公司规定:被保险车辆出险3次后,保险公司将从第4次事故起,每增加一次保险事故,则在条款规定的免赔基础上增加5%免赔率,在一年内该项免赔最高增加15%。由此看来,那一小点损失去理赔就不值了。因此建议车主在有很小的损失时就没有必要东奔西跑地浪费精力了。
2013年3月10日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是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的惟一法定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