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强险业务全过程的介绍
我国行驶车辆的数量在不断增加,私家车的拥有量再整个车辆市场的比重也越来越大。车主在购买车辆之后会投保一系列的车险,似乎这已经成为一种习惯。
实际上,车辆保险是车主必须要购买的,也是需要去购买的。车主需要购买车险是因为车险对于自身及车辆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一个保障,车主必须要购买则是因为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车主需依法投保交强险。交强险作为国家强制险种,需要车主对其有所了解,对交强险条款全文的学习,可以让车主最为清晰的认识交强险,明白交强险业务的全过程。以便于车主更主动的投保交强险,更全面的享受险种理赔服务。
投保环节。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除本车人员以及被保险人之外的第三者的人身财产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的险种。由于此险种是国家为了保障交通事故受害者依法得到赔偿而强制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进行购买的,因此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如果车主没有依法进行投保的话,一经交通管理部门查处,将处以两倍罚款并扣留车辆,直到车主补办完毕,才予以退还。这也是整个交强险条款全文中,需要车主去重点注意并尽量避免的。
续保环节。交强险合同期满后,车主需要及时的续保,但是车主经常会因为诸多的原因而延误了续保的时间。如果这样,其实车主可以选择具有提醒服务的保险公司进行投保,例如平安车险网销平台会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开始提醒车主及时续保,这样车主就不会出现因忘记续保而造成的困扰。车主在续保时同样可以通过平安车险网销平台提前了解一下所需要缴纳的金额,交强险条款全文中最为核心的内容就是推出了交强险费率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挂钩的政策,因此,车主在续保时所需缴纳的费用会因为自己的行驶记录而发生改变。
定义第四条 交强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交强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
第五条 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第六条 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为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第七条 交强险合同中的抢救费用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时,医疗机构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害人,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2012年7月14日
一般车辆购置税的价格不能低于计税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