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后车主理赔之路为何如此艰难?
日前,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对3187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96.3%的受访者认为当前车险理赔中存在霸王条款;87.6%的人认为车主不能获得合理赔偿的主要原因是保险公司利益至上,逃避责任。受访者中,72.8%的人有过车险理赔经历。
暴雨后车险理赔霸王条款有哪些
前不久,北京君颜律师事务所主任颜丙杰在微博上发起了“征集受害车主维权”的活动。据他了解,发动机进水损坏,是北京7.21暴雨后车主遭受的主要损失之一。对此,保险公司常以没有投涉水险为由拒绝赔偿。
颜丙杰指出,车损险里的保险责任包括暴雨造成的损失,而免责条款又规定车辆因水淹或因涉水行驶导致发动机损坏属于免责范围,二者互相矛盾。这条免责条款,其实是帮助保险公司逃避主要责任。按照近因原则(造成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的起主导作用的原因——编者注),对于暴雨导致发动机受损并且投了车损险的车主,保险公司应当赔偿。
北京市市民张安超的车,在7.21暴雨中遭到严重浸泡损坏。根据4S店的估算,修理费可能超过9万元。他担心即使修理后也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希望按保监局和保险行业协会的规定进行全损赔偿。然而保险公司坚持进行维修处理。
一名在保险行业工作的资深人士说,在客户投保时,很多保险公司也并没有充分履行说明义务。按照保险赔偿近因原则,暴雨造成的很多损失跟涉水险没有关系。车辆在雨中熄火后,一般人根本不知道进不进水,并非故意二次打火损坏发动机。保险公司以未投涉水险为由拒赔是站不住脚的。
暴雨后车险理赔霸王条款有哪些?83.0%的人首选“有车损险,无涉水险不赔偿”;81.9%的人选择“定损金额由保险公司单方面决定”;80.1%的人选择“高保低赔”。
河北省石家庄市的赵平前不久车尾灯被碰后,保险公司要他自己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费用。“我原以为车损险包括车灯的。保险公司的具体条款我搞不明白,究竟怎么赔工作人员应该事先说清楚。”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曾立新指出,理赔需要成本,一张覆盖所有风险的保单,价格也会非常高。所以保险公司通过在保险责任内排除违法违规风险、不普遍风险、小额损失等,设计出一张保险内容为大部分人需要,保费价格能为大部分人接受的保单;同时,再提供各种附加险以供部分有需要的人选择。但是,由于这些内容专业性很强,如果保险人员没有详细说明,普通人很难弄清楚。
87.6%的人认为保险公司逃避责任
武汉市市民李三峡说,在投保时,保险公司并没有主动向他说明全险并不能包括所有风险。投保第二年,他才知道有自燃险和涉水险这些险种。然而,当地的保险公司根本不卖自燃险和涉水险。
暴雨受损车主不能获得合理赔偿的原因是什么?87.6%的人认为保险公司逃避责任;70.9%的人认为有关部门监管力度不够;58.9%的人认为保险公司未尽到说明义务;55.7%的人认为是保险机制不健全,行业标准不统一;11.7%的受访者认为是车主没有全面考虑风险,未能合理投保。
颜丙杰告诉记者,保险公司大多只倾向于赔偿不严重的损失。发动机是汽车核心部件,他们受理的案件中发动机最高损失达四五十万元,保险公司对此不愿意赔偿。此外,保险公司并没有充分履行说明义务,导致很多车主根本不了解自己投保的险种,增加了理赔纠纷发生的机率。
曾立新说,保险公司的一些营销策略会误导公众,让投保人以为其产品全面覆盖了所有风险,并且忽略自身的合同责任。此外,4S店等勘察定损机构多与保险公司有“合作”关系,其定损结果容易受到投保人的怀疑。当前费率厘定权限不灵活、代理费过高、骗保、人情赔款等因素足以让保险市场 “转赢为亏”,进而导致保险公司惜赔,引发理赔纠纷。
“很多保险公司在条款解释方面确实做得不是很好。”某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了拉住客户,一些保险员对于一些条款很可能不重点介绍或不介绍。在他看来,保险行业发展还不成熟,机制不健全。目前保险公司费率都打七八折,很多保险公司入不敷出,赔付十分谨慎。此外,司法鉴定的定损额也往往高于市场实际价格,双方就容易因此产生矛盾。
上述保险行业资深人士指出,竞争的加剧使保险公司重销售轻服务,大打价格战,出现保险事故后就拒赔。这其实是把恶性竞争的后果转嫁到了投保人身上。
70.7%的人建议完善定损机制
“半个月以来我为理赔的事跑了快10次,因为请假已经扣了不少工资,人也瘦了两公斤。”张安超说,虽然现在理赔的事情基本解决,保险公司已经签了全损协议,但他感觉维权真是太难了。
如何改善车险理赔问题频发的状况?调查显示,73.8%的人期待保监局加强监督引导;70.7%的人建议保险行业协会和监督部门统一行业标准,完善定损机制;59.6%的人希望保险公司主动承担责任;47.6%的人建议车主坚决投诉维权;47.3%的人建议保险公司健全投保项目,全面覆盖车辆风险;37.8%的人建议保险公司加快定损,提高工作效率;30.1%的人建议车主认真了解险种,合理投保。
颜丙杰认为,车主在权益遭受损害后,一定要坚决维权。在解决方式上,他建议争取和保险公司协商解决,以求提高理赔效率,节约成本,降低车主财产损失。
“保险公司要尽最大的努力使保险条款的内容、措辞清晰,这是减少保险纠纷的根本。”曾立新认为,国内保险公司应当学习外资公司的经验,改变粗放的经营模式。监管部门应当鼓励独立公估机构的建立,同时主动设想消费者可能会遇到的困惑,宣传投诉渠道。保险消费者要加强自我保险意识的教育,主动了解保单条款和合同义务。
上述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说,希望有关部门能在统一行业标准的基础上,给予保险公司更多的自主权,让费率自由化。这样一来,保险公司一方面可以通过良性竞争获得利润,奠定理赔的基础;另一方面也能增强产品个性化,提供更合适消费者的服务。
上述保险行业资深人士认为,保险行业需要建立在诚信之上发展。保险公司应该考虑长远利益,在客户投保时认真说明彼此义务,仔细解释理赔条款;出现保险事故后,应该切实履行合同责任。有关部门的监管不能一刀切,对效益好的公司,可以允许其降低费率;对赔付能力有问题的公司,应责令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