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金额多少的事故 才值得向保险公司索赔呢?
“我们公司有近70%的理赔案件,金额在千元以内,大多数车主还是会选择报案处理。”某保险公司营口分公司的工作人员说,在该公司理赔过程中,其中仅有一小部分的客户出险后直接放弃索赔,大多数车主在小事故中,还是愿意找保险公司索赔的。
采访中,不少保险公司都表示,单方事故,或者多车的轻微刮蹭,看似理赔金额只有几百元,但是定损、核算、赔付,却让他们忙上好一阵。特别是随着各家保险公司推出快捷理赔以来,三天赔付、一天赔付等高效赔付,让其在各方面成本上都有所提升。于是,才有了后来的“保费浮动机制”——即上一年度理赔次数多了,来年的保费就会上浮,甚至遭到保险公司拒保。
从2010年起,辽宁省车险保费与理赔次数挂钩,上一年度车辆未出险,续保时私家车一般可以享受8折左右的优惠。上一年度发生1至2次出险理赔,保单保费不打折,按基础保费交纳;出险3次,保费上浮10%;出险4次,保费上浮20%,出险5次及以上,保费上浮30%。超过6次,第二年就可能被保险公司拒保。
为防止第二年保费上浮,很多会过日子的车主都在打着小算盘,究竟金额多少的事故才值得向保险公司索赔呢?就此,日前咨询了车险方面的业内人士,算了一笔明细账。
以一辆20万元的车为例,保四项基本商业险如车损险,三者险20万元,不计免赔,人员险每座1万元,保费大多在4千五百元左右。如果上一年理赔次数超过3次,下一年保费按最低上浮10%标准计算,4500×10%=450元,假设这次事故,维修金额还不到450元,还不如私了来得划算。
不过,以上公式只针对商业险,即单车事故赔付。一旦两车或者多车相擦,就会涉及交强险。交强险的浮动费率计算公式即对于上一年理赔次数达到3次的,下一年保费会上浮10%。也就是说,一旦赔付超过交强险保费的10%,同样私了更划算。
如果是双方事故,最好还是报保险;如果是单车事故,那么车主可以把自己的保单拿出来算一笔账,“今年的保费打折之后是多少,折后的价格与今年的价格有一个差额,拿这个差额和自己的事故损失比较一下,如果损失在500元以下,那么叫保险理赔肯定是不划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