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水行车致损:投了涉水险 更有用

 所属分类:  2013-9-12 16:15:00    加入收藏
  6-7月是多雨的季节,连续几天的暴雨袭击了沈阳,一些桥区、路段出现严重积水,汽车故障比晴天也增加了不少,保险公司和汽车维修4S店也都忙碌了起来。除了要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还要了解保险公司对车辆被浸的理赔原则,将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

   静止被淹致损:买了全险也可能不赔

   日前,从多名保险界从业人员处了解到,暴雨、洪水等造成机动车全部或部分损失,均属保险责任范畴。理论上,车辆若购买了车损险全险,静止状态下被淹造成的损失,可获保险公司赔偿。但前提是车主投保时,对方明确涉水险包含在车损险全险里,如果投保的保险公司规定不包含在内,而车主没有单独购买,当车辆被浸时,按规定得不到正常赔偿。而且,若在停车场内被淹致损,保险公司也不会承担主要责任,车主只能同时向停车场提出索赔,通常车主要保留好在该停车场缴交停车费的有效凭据,才能索赔。

   涉水行车致损:投了涉水险更有用

   车主吴先生出门办事,无奈遭遇暴雨,路上也出现严重积水。由于大雨根本没有停止的趋势,吴先生试图强行驾车驶过积水路段,由于水太深,车辆一进去就熄火了。吴先生一着急,再次打火想要启动车辆,但车辆怎么也发动不起来了。当他打通保险公司的电话,对方却表示,车辆被淹时,驾驶人强行发动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对此,保险理赔专家表示,涉水行车致损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涉水行车致损后,车主没有再次启动车辆,马上打电话给保险公司,这种情况下,如果车主已经购买涉水险,将可以得到保险公司正常赔偿,若车主只购买了车损险全险,没有单独购买涉水险,将视投保的保险公司条例规定,其车损险全险是否包含涉水险而定。

2013年4月8日

二手车转让需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专家提醒:转让需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专家同时提醒,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如果新车主与保险公司之间未建立起保险合同关系,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新车主只能自己承担责任。因此,在买二手车时,新车主应及时办理车险变更手续,如原车主没有投保车险,新车主应及时投保,以免遭遇“保险真空”。...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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