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交通车暂免征收车船税

 所属分类:  2013-9-14 9:10:59    加入收藏
“在新车船税征收标准上调,代收代缴机构由过去的车管所变为保险机构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如何去缴税、哪些机动车可免征车船税?”

  ■16家财险公司计算机系统升级

  前不久,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对西安市16家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以下简称保险机构),进行了新车船税代收代缴前的业务培训。

  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主任黄建军说,去年12月底西安市各产险公司着手对计算机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前不久,各产险公司交强险保单更改、系统升级、人员培训、各地分支机构部署工作已准备到位。在省保险行业协会的组织下,西安市地方税务局派税务专家对西安市16家保险机构的从业人员,就新车船税涉及的政策、技术流程、税额标准等方面进行了培训,以确保3月1日开始代收代缴新车船税。

  据太平洋财险陕西分公司业务管理部经理赵俊涛介绍,他们公司已连续几天对工作人员进行新车船税代收代缴方面的培训。在培训时主要介绍新保单的变化、车船税税目税额、如何向纳税人开具含有完税信息的保险单、介绍哪些车辆享受免征政策等内容。

  ■财险公司都可受理新车船税业务

  从3月1日起,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新车船税,由保险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车辆管理所将停止代收代缴车船税的业务。对于以前年度没有缴纳车船税的,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当年度应纳税款的同时,还应代收代缴以前年度的未缴税款,并从前次交强险保单到期日的次日起至购买本年度保险的当日止,按日加收应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据黄建军介绍,新车在办理注册登记时,新车船税可和购买交强险一起办理,保险公司可在交强险保单上标注“车船税已缴纳”的文字或标记,保险公司向纳税人开具含有完税信息的保险单,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的证明。目前,平安、永安、华泰、人保、太平洋、中华联合、大地等16家财险公司都可受理新车船税代收代缴业务。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车船使用税管理科副科长高升荣说,对于3月1日以后购买的机动车,在缴纳车船税时可参照《陕西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按照所购车型查找对应的税目、子税目、计税单位、备注内容,来获取每车每年新车船税征收税额。用每年税额除以12,计算出1个月的税额,再乘以需要缴纳的月份。

  ■城市公共交通车暂免征收车船税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纳税地点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保险机构所在地;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一次申报缴纳全年的车船税;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解缴;对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暂免征收车船税。

  据了解,过去将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纳入免征范围,执行新车船税征收标准后,行政事业单位车辆将纳入征收范围,对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暂免征收车船税。城市公共交通车,指具有财政补贴的公共汽车,一般为西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用于城际运行的机动车。对于城市公共交通车如何来界定,等到西安市地方税务局《新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出台后,根据相关政策会作出明确解释。

  纳税人在购买机动车交强险的同时缴纳车船税。对于免征车船税的机动车,在办理交强险业务时可携带单位相关证明到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办理车船税免费手续,保险公司在接到地方税务局的免税手续后可在机动车交强险保单上注明。

2013年4月15日

我国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民事归责原则经历4个阶段的变化
     随着机动车损害赔偿法律实践的逐渐丰富,我国这方面的法学理论研究也逐步深人。我国机动车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经历了以下儿个阶段: 第一阶段,以《民法通则》为依据处理机动车损害纠纷阶段。《民法通则》实施以前,因为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较少,加上我国当时的法学研究和法制建设落后,因机动车损害事件和因机动车损害而要求赔偿的案件并不多,所以,我国尚没有专门法律法规来处理类似的纠纷。之后出台的《民法通则》也没有专门的条款来解决机动车损害纠纷。(民法通则》对侵权行为规定了两种归责原则,...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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