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投保“交强险”的同时 可以缴纳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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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14 9: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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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税部门在日前发布的通告中正式确定了我省可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的12家具有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机构,今后,我省的纳税人在投保“交强险”的同时可以缴纳车船税。
省地税部门有关负责人称,纳税人在购买“交强险”时,除拖拉机、军队和武警专用车辆、警用车辆等条例规定的和我省地方税务机关出具《车船税减免税证明》的外交车辆和城市、农村(农场)公共交通规定免税的车辆以外,应按照保险机构所在地的车船税税额标准缴纳车船税。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后,应向纳税人开具含有完税信息的保险单,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的证明。
据哈市地税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黑龙江省确定的车船税标准,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小型客车及微型客车年纳税额分别为600元、540元、480元和360元,载货汽车按自重年税额为每吨96元。同时,对于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不需要投保“交强险”,但又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的机动车辆,纳税人应根据有关规定,自觉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
据介绍,自今年1月1日起,纳税人在到保险机构购买“交强险”并缴纳当年度车船税时,应主动提供上年度车船税完税证明,上年度没有的,要提供以前年度的完税证明。纳税人在缴纳当年度应纳税款的同时还要补缴以前年度的未缴税款,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2007年度未缴车船税税款暂不征收滞纳金。
对于保险,一些老车主都说不清楚,新车主对保险更是一头雾水,保险专家认为车主应注意以下几点: 1、购买车辆保险时,需仔细阅读条款,特别是免赔部分的内容一定要看清,不懂要搞清。 2、在遇到事故时,请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这样可以为之后理赔时做更充分的准备。 3、照事故的不同情况,在向保险公司提交证明时,先打个电话询问,在确认了所需证件已经齐全的情况下再前去索赔,以免事倍功半。 4、在车辆过户时,保险合同一定要重新办理,否则并不生效。这点买二手车时一定要注意。 5、 注意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尽早办...
查看全文>> 2013年6月27日
专家教您走出几个车险理赔的误区 现在车主的保险意识越来越强,多数车主都会为自己的爱车投保一份车险。但不少车主对于出了事故如何理赔却并不清楚,保险顾问张驰建议广大车主走出几个理赔误区,顺利获得理赔。
误区一:不要出事故就理赔
有些车主觉得既然买了保险,遇到所有事故都要理赔,不然就吃亏了。实际上,如果事故较小,修理费用可能只要两三百块钱的话,最好不要报案理赔。因为目前保险公司都会根据车辆上一年度的出险报案情况来确定第二年的保费,通常来说,如果车辆理赔3次以上,就不能再拿到折扣了,算起来,要比超小额理赔的费用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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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全文>> 本案涉及两个层面的法律问题,一是在原告之子汤某应与被告之间存在雇佣关系的情况下就其因从事劳务而死亡时,因死亡所生之损害雇主应否赔偿。在一般情况下,死者之近亲属应获赔偿并无疑问,然本案之特殊情况在于:其一,汤某应之死亡与其自身之过错行为有关,进一步言之,相对于被告而言,汤某应之死亡系因其自身原因,即过失行为而致其死亡;其二,因汤某应之过失行为,不仅导致其自身身亡,还导致雇主之一的叶定某死亡。在如此特殊情况之下,原告应否获得赔偿?有不同观点,有人认为从民法中的因果关系的角度选择赔偿主体。 ...
查看全文>> 2013年2月25日
注意车险背后防不胜防的“隐形险” 需要注意的是,车险背后还有着防不胜防的“隐形险”。
所谓的“隐形险”,不仅指那些没有明确规定的保险内容,主要还指明确规定了,却又无法确切施行的条款。很多车主遇上了,才知道不能拿到保险赔付。
比如很多保险公司规定,车辆发动机进水后,再启动造成损坏不赔,理由是车辆行驶到水深处,发动机熄火后,如果司机又强行打火造成损坏,属于操作不当造成的,不在赔偿范围之内。可是家住北京市海淀区世纪城小区的魏先生却向记者诉苦,说他的车在路上碰到大雨,路上并没有熄火,回到家里天色已晚,放到车库里没去管它,结果第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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