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避罚款,司机伪造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单

 所属分类:  2013-9-14 9:21:03    加入收藏
 日前,新会交警部门查扣了两辆未投保交强险的货车,两名司机为逃避罚款,竟通过朋友关系,伪造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单。在查明情况后,交警部门已依法对2名司机进行处罚。

  5月25日,新会交警大队机动中队在新会大道开展整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期间,执勤民警在对一辆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货车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于是依法查扣了该车。

  次日上午,司机刘某携带一份由保险公司提供的交强险保单,来到机动交警中队要求处理。保单显示,有效期为2011年5月25日零时至2012年5月24日24时止。机动交警中队民警拿着保单到所属保险公司核查,发现该车的保险有效期是从2011年5月26日零时起生效的。

  原来,为了逃避交警部门的处罚,在5月25日上午被查扣后,当天下午刘某立即前往保险公司属下的保险网点,通过朋友的关系,更改了购买保险的日期。

  5月25日,民警又在会城冈州大道查扣了一辆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货车。次日,司机韦某以同样的手法更改保险有效日期,在接受处理时被民警识破。

  目前,这2宗伪造强制保险单交通违法行均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新会交警部门已依法对刘某处以保险费两倍罚款3700元,另追加该车无年检罚款200元,合共罚款3900元的处罚;对于韦某,则处以保险费的两倍罚款2400元,以及其它交通违法罚款3200元,合共罚款5600元的处罚。

2013年7月21日

出险责任方只投保了交强险 如何理赔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车子越来越多,路况越来越复杂,早晚上下班高峰时候的擦擦碰碰也是在所难免……如果意外发生了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偏偏又只投保了交强险,保险公司不负责全赔,其余都得他自己掏腰包。遇到这样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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