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险没有过户 保险公司:有权拒绝受理
10月4日,市区彭先生在二手车市场花了7万元买了一辆二手的桑塔纳2000,并于当天办理了汽车过户手续。由于当时天色已晚,保险过户手续就没办。接着又是双休日,车险过户一事就耽搁了。
可是,车子还没开到一个月,就出了事故。11月13日,彭先生开车在一个十字路口,为避让同方向行驶的摩托车,方向盘打得太急,车子撞到了路边的水泥柱上。“车头撞凹了一大块,还被交警罚了款,修理加保养一共花了1万余元。”彭先生回忆说。
当彭先生找到保险公司要求理赔时才发现,原车险没有过户,保险公司拒绝理赔。他又到其他保险公司咨询,才知道保险行业内规定,买二手车保险没有过户,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保险公司:有权拒绝受理
记者采访了金华几家保险公司后了解到,按照保险法规定,二手车过户后,车险也要办理过户手续保险公司才能理赔。“有些情况,保险公司可以受理,但由于被保险人没有及时办理过户手续,按照规定保险公司可以赔偿一部分,但也可以拒绝理赔。”公司有关负责人解释。
同时,保险单的生效日期是从开单日期算起的。业内人士提醒,购买二手车的司机,车险过户一定要及时,避免出事故后自己受损失。
有关专家提醒车主,如果购买已上保险的二手车,且保险随车转让给您,请注意要求卖车方将保险单正本、保险证转交给您,同时要求原车主到保险公司变更保险人(简称过户)或过户后退保。
一般情况下,保险过户对新车主更实惠一些。因为新车主可以接着享有原车的保险保障,直到保险期满。如果不出险,在下一年度投保时,还可以用本年度保单享受保费优惠。
律师:原车主可退还部分保费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依法转让,如果被保险人没有通知保险公司办理更改,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浙江浙中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正红认为,根据保险法第34条规定:“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但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从该条规定来看,除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的转让,可以不必通知并征得保险人同意,其他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现在由于投保人即原车主将保险车辆(即保险标的)转让给他人,则原车主(投保人)对保险车辆不再具有保险利益,理论上讲也就是和保险公司终止了保险合同,所以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可以拒赔。此时,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退还部分保险费,或者投保人将此保险合同的权利转让给新车主,并在征得保险公司的同意后依法变更合同,此新车主成为投保人而与保险公司形成一份保险合同,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则新车主的保险利益就有了法律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