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交强险条款修改主体不是险企
辽宁是否会成为试点省份实现费率与风险挂钩的差别化管理呢?昨日,辽宁保险行业协会专家对目前辽宁的交强险市场状况进行了分析,并表示成为试点的可能性极小。
辽宁试点可能性极小
针对江苏省试点交强险自行定价未来的推广前景,当地保险业内人士表示,很有可能是根据地区进行定价。同一款车型,例如桑塔纳2000,如果在江苏出险率高,费率将高一些,而在河北出险率低费率可能就低一些。保监会对此的意见是,试点旨在进一步探索完善交强险费率形成机制,促使交强险费率水平和风险的合理匹配。目前江苏省并未就如何定价做出具体的解释。
辽宁省保险行业协会的有关人士介绍说,江苏省即便已经成为改革试点省份,也需要向相关部门报批差别费率的计算方法,而这需要一定时间去做摸底、测试等工作,不可能马上就有结论。各地的保险公司会根据市场情况向监管部门反馈意见,再由监管部门决定哪些城市或者省份会成为试点。辽宁成为试点的可能性不大,未来是否实行差别化费率也会根据全国市场的情况“随大流”。
“差在哪”很关键
协会专家表示,已经听说了保监会正在制定交强险费率差别化管理的规定,但是现在还没有看到相关的文件。从一些消息来看,差别化管理是按照地区的风险差异,但专家认为,按照车型的风险差异可能性会更大。
据了解,相关部门要测算几年内交强险的经营情况并了解盈亏,然后分门别类进行管理,也就是实行差异化管理。但是现在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标准。此次地区差别化费率试点,将对不同车型的基础费率做出调整,不会对此前的交强险浮动费率机制进行改变。1年、两年、3年(包括3年以上)不出险车辆仍将分别享受保费下浮10%、20%和30%的优惠。
不久前曾有一份保险公司盈亏情况表格公布在保险行业内刊物上,在交强险这一部分,有一半以上的公司都处于亏损的状态。辽宁各家保险公司的交强险也处于全面亏损的状态。
差异化管理能否改变亏损的现状呢?专家表示这还很难说,因为有很多问题都是在短期之内无法得到妥善解决的。例如交强险限额的问题,法院在判决的时候,每个地区的司法环境不同,判决情况也会不同。辽宁涉及交强险赔付的案件有50%左右是伤人案件,支付的赔款当中包含治疗等费用。规定的限额未必足够支付医疗费用,实际判决过程中,相当一部分案例都打破了最高赔付限额。
条款修改主体不是险企
据介绍,现在辽宁的交强险是按照车型、性能、营运性质定价,和车辆本身的价格无关。全国范围内都在按照这样的标准来执行,费率相同。这也曾经一直是业内学者争论的焦点话题。由于各地区核算的成本都不同,在2008年,监管部门对交强险的费率进行了一次修改。费率从高降低,辽宁的交强险业务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但是也跟随市场的情况进行了调整,增加了限额,降低了费率。
未来差别化管理的定价方案,专家和业内人士都没有准确的预期。某保险公司负责车险工作的的姚经理表示,未来如何将费率和风险联系在一起现在很难说。管理部门现在应该处于做调研的阶段,在充分论证之后,并在试点的基础上才能大面积推广。现在各家公司直接向上反映情况也是比较强烈的。很多保险公司都是由总公司统一核算,之后直接向监管部门反映情况。
各地分公司方面也会向协会反映自己的想法,但是最重要的途径还是通过总公司将核算的情况向监管部门申报。交强险属于法定保险,各家公司不会轻易做出修改,同时也不会影响销售情况。
2013年6月29日
保险渠道有讲究 合理冲撞据理力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