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防骗提示:切勿轻易透露个人信息

 所属分类:  2013-9-14 23:59:52    加入收藏
 江苏网一篇《要不是朋友一句话 她就落入退税骗局》的报道让人看到车辆购置税退税骗局防不胜防。

 

   具体的事件内容,大家一起回顾一下:

 

   “国家汽车税率下调了,要退给你一部分车税。”近日,我市不少车主接到自称“国家税务总局”的电话。如果你也接到这样的电话,千万不要相信,这只不过是升级版的骗术。

 

   遭遇骗局:她差点落入陷阱

 

   “原本10%的车辆购置税,现在只要7%,剩余的3%要退还给您。”6月16日,市民夏小姐接到一个自称“国家税务总局”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夏小姐虽然有些疑惑,但对方准确无误地报出她购车的信息,连身份证号码都是正确的,这才让她稍稍减少了怀疑。

   “他留给我一个北京的电话号码让我去询问,还说是最后一天让我抓紧办理。”夏小姐说,她将信将疑地拨通了对方留下的号码,接电话的人称要有建行、农行、工行其中的一张卡才能办理退税。 “我以前觉得骗子肯定会让我们汇钱,可是他汇钱的话一句都没说,只是让我按照提示操作。”拨通了北京的电话后,夏小姐心中仅存的疑惑就烟消云散了。为了在最后一天办好“车辆购置税退税”,夏小姐赶紧翻包却发现自己没有银行卡符合对方的要求。夏小姐告诉记者,当时她就急忙找朋友借卡准备转账,朋友的一句话才让她回过神来,“她说好像看过这样的骗局。”

 

   揭穿骗局:退税绝无可能

 

   “我这里接到一个电话,称要退还一部分税款,有这么一回事吗?”挂掉朋友电话后,夏小姐立即给宿迁丰田4S店打去了电话。

   “夏小姐是第三位向我们询问此事的用户。从上月开始,我们就陆续接到了用户的咨询电话。”丰田4S店销售经理说,根本没有“退税”这回事,他们还特意给每位用户发去了提醒短信。

   “只要仔细分析一下,就能发现里面漏洞百出。”我市税务部门的王先生说,即便是真有退税一事,试想全国有那么多车辆,都要国家税务总局一一通知并办理退税手续的话,工作量是难以想象的?如果真的符合退税条件,也应该由各地税务部门办理。

 

   警方提醒:勿轻信“退税”信息

   记者从我市公安部门了解到,车辆购置税是骗子以核实账户拥有人为由,要求受害人提供存款余额数目,以此判断可以转账的额度;然后要求受害人按要求输入一组号码(实际上是不法分子的账号);再要求输入另一组号码后确认(这组号码实际上是转账的额度);按完确认键后,受害人的钱就已经转到不法分子账户,并被随即取走。此外,他们假称是办理的最后期限,引起受害人的焦急心理从而放松警惕。

   警方在此提醒市民,不要相信“退税”的短信、电话等通知;如遇类似通知,可通过114查号台查询对方所提到的政府机关或银行的办公电话进行核实;绝不能按对方要求在ATM机上进行操作,否则您的存款将会转入不法分子账户。如果发现以上诈骗行为,市民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链接:如何防范退税骗局?

 

   骗子骗术大揭秘

 

   骗子的主要作案手法是:首先是通过网络、4S店、保险公司等渠道,非法购得车主私人资料,然后,以国家税务总局工作人员名义,向消费者邮寄信件或致电,称凡在2009年1月20日以前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车型的消费者,可以获取一定比例的购置税返还款,要求消费者提供银行卡卡号、账户名称等详细信息以便于其向账户汇款。在获取消费者信息后,不法分子通过伪造、变造等方式从消费者账户中取现或以账户验证等方式引诱消费者主动汇款,使消费者蒙受经济损失。

 

   据了解,2008年底,国家为扩大内需,促进汽车产业发展,出台了“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购车政策。犯罪分子正是瞅准这一时机,利用消费者对政策的不了解而实施骗局,故伎重演且手段翻新,至使一些消费者上当受骗。

 

   通过对相关事情分析,可以确认购车车主个人资料信息的泄露,是消费者被骗的一个主要成因。

 

   防骗提示:切勿轻易透露个人信息

 

   辽宁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提醒机动车经销商和办理购车手续相关部门,对购车消费者的个人资料不能随意泄露,否则,按照法律规定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建议相关执法部门在打击“汽车退税”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加大对泄露、倒卖、盗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以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同时,辽宁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提醒广大购车消费者,千万不要轻易相信打着税务人员的幌子的“购车退税”骗局。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在目前违法犯罪分子行骗手法不断翻新情况下,消费者最有效的自我保护措施,就是不要随便透露个人信息(特别是银行账号等信息),不贪占便宜。

2013年2月2日

汽车保险理赔时的基本常识
    汽车保险理赔时的基本常识 报案方式:电话报案、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以及理赔员转达报案。 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派出所或者刑警队,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 理赔周期: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车辆发生撞墙、台阶、水泥注及树等不涉及向他人赔偿的事故时,可以不向交警等部门报案,及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可以。在事故现场附近等候保险公司来人查勘...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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