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风险危及汽车消费 车贷险从“肥肉”变成了“鸡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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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9 21: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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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个人信用评价体系作为制度约束和技术支持,“车贷险”危机四伏——信用风险危及汽车消费。
近日,一度红火的车贷险从“肥肉”变成了“鸡肋”,国内很多城市的保险分公司开始收缩甚至停办这项业务,令银行和买车者措手不及。
是高风险让保险公司却步。车贷险是购车人在申请银行贷款时必须购买的保险。根据规定,保险公司负责对贷款申请人进行信用调查,调查结论将被银行视为发放贷款的重要依据。借款人向保险公司交纳贷款保证保险金,万一无力还贷,银行的损失将由保险公司承担。据了解,目前汽车消费信贷业务中,有大约30%的借款人没有按时还贷。广州保险同业公会今年第一季度的统计数据显示,广州地区各财险公司车贷险平均赔付率高达135.57%!
从国外的实践看,车贷险是一项成熟业务,可它为什么在中国遭遇“滑铁卢”?
管理上存在疏漏。虽然央行早已叫停“零首付”,但仍被不少经销商钻了空子。标价10万元的轿车,在贷款协议上写“首付4万,贷款6万”,其实这辆车只卖6万。“零首付”通过这种方式大行其道。
银行审贷不够严格。在审贷时忽视了对借款人信用状况的认真审核。
保险公司核保程序不规范。保险公司在签发保单前必须对投保人的资信情况作全面详实的调查,这是控制风险的关键。但由于保险公司缺少可以信赖的个人信用评估结果,或者由于一些承保员对借款人信用审查流于形式,接下了大量达不到要求的保单,导致风险控制失效。
总之,没有个人信用评价体系作为制度约束和技术支持,车贷险终于走向了危崖。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它离不开道德规范,更需要制度的约束和科学的支撑。个人信用危机不光是车贷险以及保险公司的杀手,如果任其蔓延到更多行业,它会像强酸一样,腐蚀掉我们更多的真金白银。
车贷险陷入困境的事实再一次提醒有关管理部门,应尽快整合目前社会上各种资源,构建科学、权威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这对发展包括汽车信贷在内的各种信用消费,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是非常必要和紧迫的。
眼下汽车信用消费的市场需求如火如荼,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又非一日之功,车贷险到底该何去何从?各经营主体应该深刻反思,拿出改进办法。据悉,车贷险“结冰”后,一些银行对汽车信贷的政策已作了调整:要求申贷人的资料更详细,提高首付款比例,担保条件更加严格。这虽然离完善的信用评估工作还相去甚远,但毕竟向前走了一步。已经吃了苦头的保险公司,更应该加强风险管理,完善车贷险的相关制度,将消费者的失信风险控制在最小。如加强内部管理,杜绝盲目追求保费、忽视潜在风险的短期行为,防止出现明知故犯的“败家子儿”;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强对贷款人的信用调查;规范履约协议,不能将保险责任无限扩大;加强对“高风险”客户的管理等。
近日,一度红火的车贷险从“肥肉”变成了“鸡肋”,国内很多城市的保险分公司开始收缩甚至停办这项业务,令银行和买车者措手不及。
是高风险让保险公司却步。车贷险是购车人在申请银行贷款时必须购买的保险。根据规定,保险公司负责对贷款申请人进行信用调查,调查结论将被银行视为发放贷款的重要依据。借款人向保险公司交纳贷款保证保险金,万一无力还贷,银行的损失将由保险公司承担。据了解,目前汽车消费信贷业务中,有大约30%的借款人没有按时还贷。广州保险同业公会今年第一季度的统计数据显示,广州地区各财险公司车贷险平均赔付率高达135.57%!
从国外的实践看,车贷险是一项成熟业务,可它为什么在中国遭遇“滑铁卢”?
管理上存在疏漏。虽然央行早已叫停“零首付”,但仍被不少经销商钻了空子。标价10万元的轿车,在贷款协议上写“首付4万,贷款6万”,其实这辆车只卖6万。“零首付”通过这种方式大行其道。
银行审贷不够严格。在审贷时忽视了对借款人信用状况的认真审核。
保险公司核保程序不规范。保险公司在签发保单前必须对投保人的资信情况作全面详实的调查,这是控制风险的关键。但由于保险公司缺少可以信赖的个人信用评估结果,或者由于一些承保员对借款人信用审查流于形式,接下了大量达不到要求的保单,导致风险控制失效。
总之,没有个人信用评价体系作为制度约束和技术支持,车贷险终于走向了危崖。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它离不开道德规范,更需要制度的约束和科学的支撑。个人信用危机不光是车贷险以及保险公司的杀手,如果任其蔓延到更多行业,它会像强酸一样,腐蚀掉我们更多的真金白银。
车贷险陷入困境的事实再一次提醒有关管理部门,应尽快整合目前社会上各种资源,构建科学、权威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这对发展包括汽车信贷在内的各种信用消费,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是非常必要和紧迫的。
眼下汽车信用消费的市场需求如火如荼,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又非一日之功,车贷险到底该何去何从?各经营主体应该深刻反思,拿出改进办法。据悉,车贷险“结冰”后,一些银行对汽车信贷的政策已作了调整:要求申贷人的资料更详细,提高首付款比例,担保条件更加严格。这虽然离完善的信用评估工作还相去甚远,但毕竟向前走了一步。已经吃了苦头的保险公司,更应该加强风险管理,完善车贷险的相关制度,将消费者的失信风险控制在最小。如加强内部管理,杜绝盲目追求保费、忽视潜在风险的短期行为,防止出现明知故犯的“败家子儿”;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强对贷款人的信用调查;规范履约协议,不能将保险责任无限扩大;加强对“高风险”客户的管理等。
2013年2月23日
保险赔偿金受益人身份竞合的特殊情况 侵权人、损害赔偿请求权人(监护人/继承人)与保险赔偿金受益人身份竞合的特殊情况。
本案中,刘某驾驶车辆致其女死亡,刘某属于侵权人;与此同时,刘某和毛某作为死者刘A的父母,有权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根据现行婚姻法规定,要求刘某对毛某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没有任何实质意义,无法达到真正赔偿目的。
一般而言,受害人的父母都是损害赔偿请求权人,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给付保险赔偿金。本案中,尽管只有毛某一人起诉保险公司,但是保险公司向毛某支付的保险赔偿金却实际成为了毛某和侵权人刘某的共同财产。《交强险条款》对“...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