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高保低赔”是为防不当得利

 所属分类:  2013-9-18 9:20:12    加入收藏
 在位于北京朝阳门外的中国人保北京分公司营业厅看到,营业厅内外贴出的公告列举了人保新推出的8个车险条款,提醒客户注意选择自己需要的保险产品。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工作人员1日为前来投保车险的陈女士办理相关手续,签出了车险改革后的第一张保单。

       2003年1月1日是各家保险公司自主制订条款、费率的车险新产品上市的第一天。记者在位于北京朝阳门外的中国人保北京分公司营业厅看到,营业厅内外贴出的公告列举了人保新推出的8个车险条款,提醒客户注意选择自己需要的保险产品,并仔细阅读保险条款的相关内容。营业柜台上摆放着新车险条款费率表,及专为私家车主准备的产品说明。

       陈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开的是一辆捷达车,买了一年多,这次投保新车险约比上一年少交了2000元左右的保费,且保障更全面。中国人保北京分公司车险处处长谷伟说,中国人保推出的家庭自用汽车保险系列产品。

     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出车险行业霸王条款——中国人保财险“便宜两头占”高保低赔。所谓高保低赔,就是保险公司的车险保单中,旧车按新车价值核定保险金额,但在发生事故后却按车辆实际价值理赔的条款。

       昨日,记者就此问题对沈阳市场进行了采访。

       旧车必须按新车投保

       “这两天大家都在议论车险高保低赔的事,以前我也没留意过,这回一看保单才发现,原来自己也是‘受害者’。”张女士告诉记者,2009年年底她买了新车,车辆购置价为93700元。两年的商业车险保单上显示,车损险的保额均为93700元,但盗抢险的金额却逐年递减。“同样一台车,盗抢险能折旧而车损险却不行?”张女士很疑惑。

       不光是车辆续保时会遇到这样的问题,购买二手车的车主也不例外。刘先生去年在塔湾旧车市场买了一辆二手车,成交价5万元。今年续保时他却发现,保单上车辆的责任限额是9.6万元。而如果车丢了,保险公司最高只按购买车辆时的5万元进行理赔。保险公司的业务代理向刘先生解释说,车损险的保额是保险公司系统里按照车辆第一次上牌照的购买价格定好的,不管这车现在价格几何,都不能更改。

       出险时旧车得换新件

       中国人保财险的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说,车损险按新车购置价定价的原因是车主出险修理时,是按新配件进行修理,所需费用是新车配件的费用,同时维修也是按当下的维修工时费用标准计算。

       该人士还说,假如投保的车出险状况严重,需要更换较多的零件,可能所花费的修理费用达到数万元,比该车的现价还要高。

       而沈城其他几家主营车险的财险公司的答复也基本一致,“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使用十年的车和使用一年的车喷漆或换件的话,保险公司所要支出的费用都是一样的,不可能年头多的车就换旧零件。所以承保使用年限较长的奔驰等名车,保险公司现在都会很慎重。一旦发生事故,维修时会产生高昂的费用。”

       业内人士:“高保低赔”是为防不当得利

       沈阳市保险协会秘书长方继荣表示,车辆计价方式有三种,一是按新车购置价计价;二是按机动车实际价计价;三是双方协商计价。目前,多数车主和保险公司都会选择按新车购置价计价。车损险会一直按照新车购置价计算保费,不会随年限折旧,而盗抢险则每年都会有一定比例的折旧。

       车损险之所以计算时不折旧,方秘书长解释说,主要考虑到虽然车损险的赔偿原则是“复原”,但不能给一辆旧车复原旧件,只能旧车车灯坏了换“新灯”。

       另外,车虽然是按新车价确定保额,一旦出险造成全损,保险公司按照车辆目前的实际价格赔付,不会按新车价赔偿,这也是法律规定的,为防止有人从保险中不当得利。看起来对车主是不公平的,但车险的原则是补偿被保险人而不是通过保险获利。

2013年9月4日

关于交强险的三个疑问
     编者的话   如果不是去年经历了一次交通事故,身为律师的刘家辉不会知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简称交强险)有这么一个“荒唐”的无责财产赔偿。“别人撞我的车,交警判定对方全责,对方给我修了车,但我也要赔他400元。”   自交强险去年7月1日实施以来,很多人都有与刘家辉相似的困惑。如果您有类似的经历或者对交强险有什么建议,请发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保监会同意举行听证的可能性有多大?自北京律师刘家辉向媒体披露,准备就交强险“无责赔付”及保费费率过高问题,申请交强险听证以来...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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