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险需办过户“批改” 才能生效

 所属分类:  2013-9-18 14:32:00    加入收藏
张某驾驶李某所有的宝马轿车沿G104线行驶时,与前方同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该车撞到了周某的凯迪拉克轿车尾部,造成乘坐人受伤和两车受损。经交通管理大队认定:张某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周某和乘坐人无责任。车主李某之前为其宝马轿车在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车辆损失险的赔偿限额为64万元,未投保不计免赔。双方在保单上作了特别约定:车损险保额不足,出险时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新车购置价的比率赔偿。本保险车辆的损失金额超过车辆的实际价值时,按推定全损处理。本保单项下车辆损失险发生全损时,按车辆实际价值赔付。车主李某于2006年9月购买的宝马轿车,购车价为92万元,李某所投的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为64万元,保险金额与新车购置价的比率为69.6%,事故责任比例为100%,绝对免赔率为15%。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从报案日起,就开始履行现场查勘、定损等义务,公司人员在已确定车辆部分损失的情况下要求对剩余部分进行复勘定损,却发现事故车辆不知去向,无法完成剩余的定损工作。而车主李某在未通知保险公司的情况下自行委托了评估,保险公司认为车主委托的评估机构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而拒绝按该评估数额理赔,双方产生纠纷,车主李某遂诉讼来院,请求依法判令保险公司赔偿李某车辆损失费213327元、鉴定费5700元、拖车费1500元,合计220527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向法院提出重新评估的申请,法院依法委托第三方对事故受损车辆的损失进行重新评估,估损总值为183000元整。车主李某庭后向法庭提交了实际维修费的票据,数额为21万元整。结果保险公司需履行保险合同赔偿车主10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保险义务,向投保人支付保险金。车主李某以其所有的宝马轿车在保险公司投保商业险和交强险,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并按约交纳了保费,有权在事故发生后请求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李某所有宝马轿车购车价92万元,投保金额为64万元,未足额投保,且双方在保单上特别约定车损险保额不足,出险时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新车购置价的比率赔偿,保险金额与新车购置价的比率为69.6%;另李某在本起事故中产生拖车费1500元也属于保险公司理赔的范围,对李某诉请中合理的部分,法院予以支持。李某要求保险公司支付鉴定费用5700元的请求,由于是李某在诉讼前自行委托,保险公司不予认可,且保险在诉讼中又申请法院重新鉴定,对李某的该项诉请,法院不予支持。由于李某在庭审后向法院提交实际维修车辆的发票,未经保险质证认可,实际维修费用应按照法院委托的评估结果计算即183000元[实际维修费用×69.6%×100%×(1-15%)],保险公司应赔付李某109762.8元。故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今年以来,佛山二手车市场持续升温。保险人士提醒,车辆转让后应及时办理保险过户手续,否则新车主不能享受保险的权益。

   保单未过户事故不赔偿

   周先生将一已购买保险的车辆粤XE2×××的小型普通客车转让给钟先生,钟先生并没有办理保险变更手续。随后,粤XE2×××在云浮发生

   交通事故,造成一行人死亡,车主周先生需要赔偿被撞人家属54000多元。

   保险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要求以第三者责任险代替交强险先行承担了交强险赔偿责任。因周先生在车辆过户时,并没有办理“被保险人”变更手续,基于《保险法》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合同约定,周先生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失效。事故肇事方并没有与保险公司存在合同关系,保险公司成功追回已垫付的赔偿金。

   二手车险需办过户“批改”才生效

   《保险法》规定,二手车过户后,车险如果不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保险公司有权利拒绝理赔。

   某保险公司车险理赔部负责人指出,依照保险法及保险原理,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而车辆过户后,原来的被保险人因为对车辆不再拥有实际控制权以及使用权,对保险标的失去保险利益。如果没有办理“被保险人批改”手续,对于旧车主而言,因为无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无效而不具有索赔权利。对于新车主而言,因为不是被保险人,没有保险金请求权,也无法基于原来的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索赔。而如果双方在过户同时到保险公司对保单进行变更,将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由旧车主变更为新车主,那么,此时新车主就拥有了保险合同索赔的权利,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车辆保险应同时过户

   佛山骏威龙总经理潘国光指出,一些通过个人中介办理交易的二手车在办理手续的过程中,因中介的业务水平不足和新旧车主缺乏应有的保险知识,许多车在过户后,却没有进行保险变更手续。潘国光表示,从正规二手车行销售的二手车,车行会在办理车辆过户的时候,同时办理保险过户,确保新车主的利益。

   据介绍,车辆的户籍过户与保险过户是两种不同的概念,需要同步进行的。随着车辆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原车主对二手车已经不再具有可保利益,所以原车主不再享有理赔权。保险界人士提醒,购买了二手车的车主,千万别拿着旧车主提供的保险单而不办理保单过户手续,因为原来的保单的被保险人是旧车主,新车主将无法获得保险的相关保障。

2013年5月26日

电话购买有什么优势?
    目前,用电话买车险对于多数车主来说已不再陌生,这种直销模式比传统渠道便宜15%,还有专业人员上门服务,给车主带来了方便和实惠。然而,电话投保也并非走路散步那般容易,车主稍有不慎也会遇上麻烦。那么,哪些事情马虎不得呢?让我们帮车主们支几个妙招吧。去年1月初,刘小姐购买了一辆帕萨特,投保了一年的电话车险。然而,今年初车险到期后,她却忘了续保。新年刚过,刘小姐车子发生了追尾,保险杠被撞掉了,结果损失只能自己扛。目前,为了减少因“脱保”给车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平安电销坐席人员,将会提前45天通知客户续保...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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