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汽车保险公司拒赔的十四大理由
因持b1驾驶证驾驶b2车型的货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拒赔交强险。大货车司机张先生将$北京分公司诉至北京市朝阳法院,要求理赔12.2万元并承担诉讼费。
张先生诉称,2010年11月15日,其驾驶的重型货车与李某某驾驶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相撞,造成案外人车辆乘车人张某某被甩出车外,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朝阳交通支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张先生持有准驾车型为b1的机动车驾驶证,不具有驾驶保险车辆的合法资格,双方同等责任。张先生赔付了受害人家属15万元。因张先生在天安北京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故要求天安北京分公司理赔12.2万元,但天安北京分公司以张先生准驾车型不符为由拒绝理赔。为此,张先生起诉要求天安北京分公司理赔12.2万元并承担诉讼费。
天安北京分公司辩称,张先生准驾车型与保险车辆不符,属于无证驾驶。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对于抢救费用和其他费用是垫付义务,本案中张先生赔付给受害方的费用是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张先生无权向保险公司主张赔付。财产损失限额内的2000元因张先生没有证据证明发生了财产损失,依据交强险条例也不应承担赔付。
通常保险公司在拒绝赔付保险金时,会找出一大堆理由来,其中很多是和客户的行为相关的,在此我们列出了保险公司拒赔的14大理由,保险客户可以逐项对照,将拒赔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真要觉得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不合理,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为自己讨回公道。
拒赔理由之一:未如实告知
拒赔理由之二:保险事故与投保险种不对应
拒赔理由之三:保险除外责任
拒赔理由之四:“观察期”免责
拒赔理由之五:代签名
拒赔理由之六:非近因
拒赔理由之七:未及时报案
拒赔理由之八:未按期缴纳$
拒赔理由之九:未提供必要材料
拒赔理由之十:弄虚作假
拒赔理由之十:弄虚作假
拒赔理由之十二:客户自身扩大的损失
拒赔理由之十三:自杀免责
拒赔理由之十四:保障过期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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