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人伤案件的理赔工作需要的六步沟通工作

 所属分类:  2013-9-21 14:58:34    加入收藏
   近几年以来,车险人伤案件无论从案件量和赔付金额上都呈明显上升趋势,同时赔付的难度增加、满意度却在下降,主要原因是人伤案件涉及到的赔付金额高、赔付周期长以及赔付关系复杂,使得被保险人在理赔时容易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引起赔偿纠纷。     车险人伤案件的理赔工作需要以下六步沟通工作:     第一步沟通:回访客户,提供及时的咨询和有力的支持     被保险人(或驾驶员)在遇到人伤案件后往往比较担心,而且无所适从。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对客户的回访往往能够拉近客户与保险公司之间的距离,同时根据客户提供的事故信息,从专业角度出发对客户遇到的疑难问题作出解答并给予积极主动的指导,特别是对可能产生的非保险责任的费用提前作出解释工。     第二步沟通:查勘伤者,了解伤者真实信息的同时缓解其抵触情绪     对伤者的查勘是人伤工作前期介入的关键步骤,此时获取到的伤者的个人相关信息往往是最真实的。但是,伤者及其家属由于受伤之后情绪影响,以及对保险公司存在的误解,往往会对保险公司产生抵触和排斥。     第三步沟通:对话医生,明确伤者诊断并宣传保险原则     由于伤者和客户往往对其伤情仅能作出普通的说明,这就需要人伤查勘人员与医生及时沟通,明确伤者的诊断。由于明确诊断最终都会书写在伤者的病历中,这项工作看似作用不大,其实结合事故经过以及受伤部位及伤情成因,往往可以在早期发现一些假案的存在。同时,现如今许多人对保险存在着理解上的错误,认为买了保险,出险后所发生的费用保险公司应全额予以理赔,对保险公司正常扣减的费用不能接受。     第四步沟通:跟踪指导,长期给予技术指导并配合调解工作     由于治疗周期一般较长,人伤案件的处理时效也较长,往往最终客户与保险公司产生纠纷是常用的理由就是保险公司没有事先告知。这就需要保险公司做好定期的跟踪指导,保持与客户和伤者的沟通顺畅,前期就能介入双方的调解工作,取得双方信任的同时尽早结案。在缩短理赔时效的同时,还能减少伤者方拖延时间导致的理赔标准提高、对工作信息、居住信息造假等情况的发生。长期及时的跟踪指导也能提高客户对服务的满意度,对后期的理赔工作也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第五步沟通:合理审核,减少公司损失的同时最大程度提升客户满意度     审核理赔费用往往是客户与保险公司产生争执的主要环节,没有获取到想象中的理赔金额就是客户最大的不满。然而,事实上如果保险公司做好了上文所述的四步沟通,那么到这时候客户对保险政策、相关法律法规都有了一定的认识,已经相对能够接受保险公司合理的扣减。而在此时此刻,保险公司能够系统地对各项扣减作出细致的说明,继续保持和客户的良好沟通,客户往往在接受最终赔付金额的同时还能认同甚至称赞保险公司的工作,最大程度地提升其满意度。     第六步沟通:及时上报,与上级单位合作做到不惜赔不滥赔     相对于上述和客户、伤者之间的沟通,保险公司的内部沟通往往不被重视。人伤案件不同于单纯车物损,往往是比较复杂的,涉及到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项目并不能完全依靠所谓的标准去衡量。有些案件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往往仅从案件本身提供的书面材料来看无法获得赔偿的部分,这也需要保险公司内部及时沟通。由于上级部门多处于外地,这就需要基层工作者对一些特殊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而详细细致地向上级部门解释沟通,作出适当的通融,以减少产生更大的损失。例如对非严重外伤的年老伤者的护理、营养费补偿,如果最终进行司法鉴定的话,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无论伤情轻重,比然产生这两项费用,保险公司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与伤者、客户协商,各自作出一定让步,减少保险公司损失的同时,也减少客户和伤者的麻烦和纠缠,做到三赢。

2013年5月10日

避免车险定损争议窍门二:部件维修方式要事先确定
    窍门二:部件维修方式要事先确定其次是车辆某些部件损坏后,到底应该更换还是应该维修后继续使用,消费者和定损员的意见可能会存在分歧。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坏部件的处理意见以修复为主,即损坏部件可以修复使用,且不影响正常使用功能的,应当进行修复处理。如果损坏部件无法修复的,可以更换损坏部件。而作为车主,可能在部件发生损坏后,为避免日后隐患,多数会倾向于直接更换。故而在维修之前或者维修进行过程中,建议投保人及时与定损员协商,确定好维修方式,以确保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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