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高保低赔 变相增加旧车车主的保费支出

 所属分类:  2013-9-23 22:09:19    加入收藏

据新华社昆明7月29日新媒体专电(记者侯文坤)使用了多年的旧车,投保时被要求按新车购置价缴纳保费,而在出险后,却依照大大缩水的车辆折旧价进行理赔。近日,昆明市民张先生就遇到了车险“高保低赔”的尴尬,几经维权波折,还是没能得到解决。记者调查发现,商业车险“高保低赔”其实已是行业内多年以来的“潜规则”。

 

当“高保”撞上“低赔”

 

  张先生单位的一辆车最近因交通意外致车辆全损,但是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却表示只能按照车辆折旧价进行赔偿,如此一来,将近8万元的车辆修理费,只能赔4万元。

  “买车险时是按新车购置价20万元来投保的,最后却按折旧后的价格理赔,这是什么道理?”张先生认为这样的做法严重侵害了自己的权益。

  对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春城营业部某部门经理郑伟表示,在全损情形下,适用于《保险法》中保险金额不得大于保险标的物实际价值的条款,而且业务员在下单时会有一个说明相关情况的“特别约定”交给被保险人。但张先生表示对保险公司提到的“特别约定”毫不知情。

  不仅张先生有如此遭遇,购买二手车的车主也不例外。邓先生去年购买了一辆二手车,成交价5万元,而在买车险时,保单上车辆的责任限额却是该车的新车购置价8.1万元,而如果车全损了,保险公司最高只按购买车辆时的5万元进行理赔。

 

是利益驱使?

 

  记者调查发现,按照目前商业车险条款,旧车并不一定要按新车购置价投保,车主有三种确定保险金额的方式可以选择:新车购置价、实际价值以及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计价,对应的理赔比例也不一样。业内人士透露,目前车主在投保商业车损险时,一般都会选择按照新车购置价。

  郑伟告诉记者,按新车购置价投保的原因是车主出险修理时,保险人按照新车标准,即按照采取新零配件修理进行赔偿。他同时也坦承,对仅需换件的车主来说,按新车价格承保较为方便;但对车辆全损的车主而言,按新车承保、按旧车获偿确有不对等不合理之处。

  不过,包括张先生和邓先生在内的多位车主并不认同,表示在投保时,并未有业务员向他们介绍过除按新车购置价之外的另外两种缴费方式,更没有详细说明不同出险情形下的不同理赔原则。

  一位曾经在保险行业工作过的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事实上,“高保低赔”早已是车险行业的“潜规则”,这无非是受利益的驱使罢了。

 

变相增加旧车车主的保费支出

 

  “尽管车辆全损的概率只占车险赔案的极少部分,但放到当事车主身上,就是100%的事情,车损事故发生后,无论用新的零件还是用旧的零件,保险公司都应当在保额范围内去赔偿。”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承蔚说。

  此外,保险业本是一个专业行业,现在一些保险从业人员在实际操作中为了自己方便而简单粗暴拒绝提供服务选择,置消费者的知情权于不顾,普遍按照新车购置价来收取保费,变相增加旧车车主的保费支出。

  据媒体此前的有关报道,针对商业车险“高保低赔”等“霸王条款”问题早在2011年就已被曝光,随后保监会也就此开展过调研,但一直未有太大改善。

  李承蔚建议,保险公司在受理商业车险业务时要向客户解释清楚不同投保方式的差异,让客户自行选择;同时,建立第三方监督机制,公开规则制定的程序,避免保险业利用其优势地位追求不正当的利益。

2013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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