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没责任,保险公司反倒不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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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23 23: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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踪车险“霸王条款”
车损险“代位求偿”试行细则已下发广东险企,预计最快6月中旬可执行
爱车不幸被追尾,因为对方全责,所以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不管理赔,无责车主需要与对方车主沟通理赔事宜,费时费力还可能遭遇无处索赔的境况,这就是车险条款中备受诟病的霸王条款之一——无责免赔。不过,广东的各位车主很快就可以不再为此担忧了。
从新快报记者昨日独家获得的两份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试行文件来看,广东各保险公司已开始相关业务测试,预期最快在6月中旬可正式执行。一旦车损险实行了代位求偿,意味着今后发生车辆碰撞事故后,无论是谁的责任,车主都可以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然后由保险公司向责任人追讨,车损无责免赔的霸王条款也将就此终结。
■案例
宝马被面包车追尾对方交强险只赔2000元
有近十年驾龄的黄女士最近遇上了烦心事,自己的车在停车场被路过的车刮花了后门。虽然只是个小事故,但因为对方车主负全责,所以理赔的手续变得格外复杂起来。
根据现行的车险条款规定,因为黄女士在事故中没有责任,所以她需要向肇事方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也就是所谓的“无责免赔”。在与对方车主沟通时,“对方车主先是推脱,又想随便给点钱私了,后来我不同意才报了保险公司。定损时,要对方保险公司到现场来查勘,还要在对方指定的维修厂定损维修。”更麻烦的是,黄女士不仅要先垫付维修款,而且对方保险公司的赔款要由对方车主转账给她,一个简单的修理拖了半个多月才搞掂。
车主刘先生的遭遇更典型。去年,他的宝马被一辆面包车追尾,面包车车主被认定负全责,刘先生需要四五千元的修车费用。因为“无责免赔”,刘先生只好找对方理赔,但对方的车只投保了交强险,而交强险造成的事故财产赔偿限额只有2000元,多出的部分就要对方车主自己负担。“但对方车主说他是个打工的,没钱赔。”刘先生很无奈,不可能为了几千元闹上法庭,但自己每年花六七千元买车险,结果小心驾驶还要承担这种损失。
■理赔提示
无责理赔不算理赔不会增加出险次数
Q:无责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这是否会影响出险记录?
A:保险公司理赔专家表示,无责车主向自己的公司理赔,在系统内还是被记录为“无责”,不会影响出险次数记录,自然也不会影响保费。
找不到责任方无责车主得自负30%
Q:万一找不到责任方,也可以全部“代位求偿”吗?
A:记者查询了新细则也发现,对于无法找到责任方的情况,依然要按照现行车损险条款规定执行免赔额。例如,停在路边的车被其他车撞了,但事后无法找到肇事方,那么赔款时要扣除30%的免赔额。也就是1000元的车辆损失,实际只能获赔700元。
1 “无责免赔”易生赔付纠纷
“无责免赔”涉及到责任认定与保险公司赔偿之间的比例。根据车险条款,当保险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根据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负事故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保险车辆一方无事故责任,保险公司就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无责免赔”。很多车主质疑,自己明明给车辆投保了,因为事故责任不是自己造成的,反而保险公司不管赔了。
“车险规定无责免赔,主要是出于‘谁承担责任,谁赔钱’的原则和损失补偿原则而定。”业内人士坦言,但在实际操作中的确带来了很多理赔问题,上述案例中黄女士和刘先生的遭遇并不鲜见。“如果负全责的车辆投保了足额保险还好说,就最怕对方没投保或者保障不足,没责任的车主很可能无处索赔。”处理了多年车险理赔的张先生说,现在很多小货车或者一些车龄较长的车会少投保或不投保,发生此类事故只能车主自己掏钱。“遇上对方耍赖或赔不起,没责任的车主要么是走法律途径,要么只能自己吃亏。”
2 “代位求偿”不只有利无责车主
“当然,代位求偿不只是影响到无责车主,现在车险报案中相当大的比例是双方都有责任的。没有代位求偿之前,如双方都有责任,保险公司只按自己一方承保车辆的责任来承担一定比例的赔付,超过部分还需要车主向对方索赔。”业内人士举例说,AB两辆车相撞,各自有1万元的车辆损失,事故责任为A方30%,B方70%。“赔付时先在交强险责任内,双方各获赔2000元,剩余共1.6万元的车损中则A方的保险公司负责赔付4800元,B方的保险公司负责赔1.12万元。对于责任较小的A车主来说,其实从自己公司获得理赔是6800元,剩余的3200元赔款需要向对方保险公司来理赔。”
该人士表示,一般情况下,报案后双方保险公司一起到场处理案件,车主就不会觉得很复杂,但如果B方不愿意赔那就麻烦了。“若无代位求偿,那A车主就只能自己向B方索赔,但有代位索赔则A车主可以从自己的保险公司获得全额1万元的赔偿,然后由保险公司向B方追讨。”
正因为按责任理赔更麻烦,也常会出现车主之间私了,或一方车主将责任全部揽下等情况,不仅严重扰乱了车险理赔,而且也可能为车主将来的投保理赔埋下隐患。业内人士认为,代位求偿开始执行,也可以有效改善这一现状。
3 险企正进行最后业务测试
对于“无责免赔”给车主带来的众多不便,在2012年保监会下发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中,重新界定了这一责任条款。其中规定,“因第三者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不得通过放弃代位求偿权的方式拒绝履行保险责任”。这也意味着,即使车主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责任,也可以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但由于具体如何执行一直没有细则,“无责免赔”的取消也一直停留在文件层面。
昨日,记者从广州某财险公司得到了《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操作实务(试行版)》、《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保险公司间追偿与结算机制(试行版)》等两份文件。“我们是刚刚收到的,里面有具体如何进行车损险进行代位求偿的细则,包括保险公司之间如何进行具体的追偿与结算。”该险企负责人说,这也意味着“无责免赔”真的要退出历史舞台了。“初步估算,现在车险报案中有两成左右是单方无责的,如果无责车主都选择代位求偿,我们的工作量就相当于增加了20%,而且还涉及到垫付资金等问题。”据其透露,目前各家险企都在根据细则进行最后的测试,预计到6月中旬可以正式执行。
车损险“代位求偿”试行细则已下发广东险企,预计最快6月中旬可执行
爱车不幸被追尾,因为对方全责,所以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不管理赔,无责车主需要与对方车主沟通理赔事宜,费时费力还可能遭遇无处索赔的境况,这就是车险条款中备受诟病的霸王条款之一——无责免赔。不过,广东的各位车主很快就可以不再为此担忧了。
从新快报记者昨日独家获得的两份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试行文件来看,广东各保险公司已开始相关业务测试,预期最快在6月中旬可正式执行。一旦车损险实行了代位求偿,意味着今后发生车辆碰撞事故后,无论是谁的责任,车主都可以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然后由保险公司向责任人追讨,车损无责免赔的霸王条款也将就此终结。
■案例
宝马被面包车追尾对方交强险只赔2000元
有近十年驾龄的黄女士最近遇上了烦心事,自己的车在停车场被路过的车刮花了后门。虽然只是个小事故,但因为对方车主负全责,所以理赔的手续变得格外复杂起来。
根据现行的车险条款规定,因为黄女士在事故中没有责任,所以她需要向肇事方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也就是所谓的“无责免赔”。在与对方车主沟通时,“对方车主先是推脱,又想随便给点钱私了,后来我不同意才报了保险公司。定损时,要对方保险公司到现场来查勘,还要在对方指定的维修厂定损维修。”更麻烦的是,黄女士不仅要先垫付维修款,而且对方保险公司的赔款要由对方车主转账给她,一个简单的修理拖了半个多月才搞掂。
车主刘先生的遭遇更典型。去年,他的宝马被一辆面包车追尾,面包车车主被认定负全责,刘先生需要四五千元的修车费用。因为“无责免赔”,刘先生只好找对方理赔,但对方的车只投保了交强险,而交强险造成的事故财产赔偿限额只有2000元,多出的部分就要对方车主自己负担。“但对方车主说他是个打工的,没钱赔。”刘先生很无奈,不可能为了几千元闹上法庭,但自己每年花六七千元买车险,结果小心驾驶还要承担这种损失。
■理赔提示
无责理赔不算理赔不会增加出险次数
Q:无责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这是否会影响出险记录?
A:保险公司理赔专家表示,无责车主向自己的公司理赔,在系统内还是被记录为“无责”,不会影响出险次数记录,自然也不会影响保费。
找不到责任方无责车主得自负30%
Q:万一找不到责任方,也可以全部“代位求偿”吗?
A:记者查询了新细则也发现,对于无法找到责任方的情况,依然要按照现行车损险条款规定执行免赔额。例如,停在路边的车被其他车撞了,但事后无法找到肇事方,那么赔款时要扣除30%的免赔额。也就是1000元的车辆损失,实际只能获赔700元。
1 “无责免赔”易生赔付纠纷
“无责免赔”涉及到责任认定与保险公司赔偿之间的比例。根据车险条款,当保险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根据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负事故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保险车辆一方无事故责任,保险公司就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无责免赔”。很多车主质疑,自己明明给车辆投保了,因为事故责任不是自己造成的,反而保险公司不管赔了。
“车险规定无责免赔,主要是出于‘谁承担责任,谁赔钱’的原则和损失补偿原则而定。”业内人士坦言,但在实际操作中的确带来了很多理赔问题,上述案例中黄女士和刘先生的遭遇并不鲜见。“如果负全责的车辆投保了足额保险还好说,就最怕对方没投保或者保障不足,没责任的车主很可能无处索赔。”处理了多年车险理赔的张先生说,现在很多小货车或者一些车龄较长的车会少投保或不投保,发生此类事故只能车主自己掏钱。“遇上对方耍赖或赔不起,没责任的车主要么是走法律途径,要么只能自己吃亏。”
2 “代位求偿”不只有利无责车主
“当然,代位求偿不只是影响到无责车主,现在车险报案中相当大的比例是双方都有责任的。没有代位求偿之前,如双方都有责任,保险公司只按自己一方承保车辆的责任来承担一定比例的赔付,超过部分还需要车主向对方索赔。”业内人士举例说,AB两辆车相撞,各自有1万元的车辆损失,事故责任为A方30%,B方70%。“赔付时先在交强险责任内,双方各获赔2000元,剩余共1.6万元的车损中则A方的保险公司负责赔付4800元,B方的保险公司负责赔1.12万元。对于责任较小的A车主来说,其实从自己公司获得理赔是6800元,剩余的3200元赔款需要向对方保险公司来理赔。”
该人士表示,一般情况下,报案后双方保险公司一起到场处理案件,车主就不会觉得很复杂,但如果B方不愿意赔那就麻烦了。“若无代位求偿,那A车主就只能自己向B方索赔,但有代位索赔则A车主可以从自己的保险公司获得全额1万元的赔偿,然后由保险公司向B方追讨。”
正因为按责任理赔更麻烦,也常会出现车主之间私了,或一方车主将责任全部揽下等情况,不仅严重扰乱了车险理赔,而且也可能为车主将来的投保理赔埋下隐患。业内人士认为,代位求偿开始执行,也可以有效改善这一现状。
3 险企正进行最后业务测试
对于“无责免赔”给车主带来的众多不便,在2012年保监会下发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中,重新界定了这一责任条款。其中规定,“因第三者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不得通过放弃代位求偿权的方式拒绝履行保险责任”。这也意味着,即使车主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责任,也可以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但由于具体如何执行一直没有细则,“无责免赔”的取消也一直停留在文件层面。
昨日,记者从广州某财险公司得到了《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操作实务(试行版)》、《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保险公司间追偿与结算机制(试行版)》等两份文件。“我们是刚刚收到的,里面有具体如何进行车损险进行代位求偿的细则,包括保险公司之间如何进行具体的追偿与结算。”该险企负责人说,这也意味着“无责免赔”真的要退出历史舞台了。“初步估算,现在车险报案中有两成左右是单方无责的,如果无责车主都选择代位求偿,我们的工作量就相当于增加了20%,而且还涉及到垫付资金等问题。”据其透露,目前各家险企都在根据细则进行最后的测试,预计到6月中旬可以正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