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糊涂:同一辆车投保“待遇”不同

 所属分类:  2013-9-24 22:58:20    加入收藏

“我买了辆小货车,投保时遇到了营运和非营运的问题,可我把搞糊涂了。”近日,北仑的王先生向宁波日报新闻热线反映。

上个月,王先生买了一辆1.25吨的二手小货车,准备空闲时贩销水果用。小货车的行驶证做的是非营运车辆。王先生到北仑某保险公司投保,工作人员说,这车得按营运车上交强险,“我们内部有规定,个人的货车,1吨以上,统一按营运车投保。”

后来,他联系了另一家保险公司,结果对方按非营运车给投保了。

王先生对记者说,营运与非营运,交强险保费不过差了近700元,但两家公司说法迥异,可把他搞糊涂了。

保险协会:投保按车辆实际用途来定

为此,记者联系了宁波市保险行业协会。协会答复:个人货车的承保,主要根据车辆的实际用途来确定,如营运则按营运性质承保,反之按非营运承保。协会并无1吨以上个人货车,要统一按营运车投保的内部规定。

保险协会工作人员介绍说,如果货车投的是非营运险,但实际上从事营运生意,属于未如实告知,一旦出险,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不予理赔。车主要考虑其中承担的风险。

因此,个人客户投保小货车时,务必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车辆实际使用性质。

运管部门:判定是否营运,跟车型无关

市运管处法规科同志解释,判定一辆车是否搞营运,不是看车子的模样、大小,而是依据其是否从事营业性运输服务。举个极端的例子,买来一辆几十吨的集卡车,如果当上下班的代步车,不运货赚钱,就是非营运车。

据了解,去年7月1日起,根据新的《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自货自运”车辆,车主可自主选择要不要办理营运证。但这个规定仅适用浙江省内,如果车辆要出省,运管部门建议车主最好办营运证。

现实中,的确有非营运的小货车暗中违规从事营运生意,这也是运管部门稽查打击的对象。法规科同志说,对货运一块,如何清晰界定、区分营运与非营运行为,需要细则性指导意见,上级部门正在积极调研。目前,车辆的属性包括投保,以行驶证为准。车主如果要变更车辆性质,可以向运管、交警车管部门提出申请。

2013年7月30日

保险车辆转买、转让、变更用途或保单丢失的处理方法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合法转卖、转让他人、被保险人应凭工商部门认可的发票或在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异动手续后,向保险公司公司申请办理批改被保险人称谓使之具有可保利益。  当改变使用性质或改装变型,被保险人应事先通知保险公司,并申请批改车辆使用性质或车型。如增加危险程度,除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外,按规定应补交保险费。  保单丢失不用着急,可由投保人携带有关证明向签发保单的原保险公司申请补发。...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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