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车没变更交强险 出车祸怎么办

 所属分类:  2013-9-26 13:12:59    加入收藏

 王先生买了一辆二手轿车,但没到保险公司变更交强险手续。出事故后,保险公司以此为由,拒绝赔付王先生。15日,法院判定,王先生的理赔符合法律规定。

  1月11日,泰山区李先生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4月3日,王先生买了李先生的家用轿车,但没到保险公司办理机动车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

  6月7日,王先生驾驶该轿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行人受伤。交警部门认定,王先生负全部责任。随后,王先生拿着材料到保险公司理赔,但保险公司说,王先生并没有办理机动车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保险公司不能赔付损失。

  王先生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法院支持王先生,要求保险公司理赔的诉讼请求。山东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杜伟认为,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即使不办理变更手续,只要被保险机动车存在,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应承担责任。

  杜伟说,交强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机动车转让不属于投保人应当告知的“重要事项”。另外,交强险条例第八条规定,交强险对物不对人,因为交强险是对被保险车辆这个危险物所造成的第三人损失的保险,而非对某个人的保险。

2013年3月23日

异地出险难保障 保险公司间建协调机制
    应对方法:保险公司间建协调机制   针对这一问题,太平洋财险总部人士指出,保险公司之间应建立具有实操性的协调机制,在边远地方没有设立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应委托其他保险公司进行赔付,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能够在出险时及时给予经济赔付。   据了解,在保险协会和保监局的协调下,五家保险公司已在近日签署合作协议,建立起保险公司之间的协调机制,以便及时实现交强险的核心功能——及时救助事故受害人。   据悉,这五家公司分别是人保、太平洋、平安、大地和中华联合。...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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