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挂车发生事故,该如何处理?
所属分类:
2013-9-28 11:12:23
加入收藏
去年底修订的关于挂车不再强制投保交强险的文件近日正式下发各保险公司。1月15日,业内专家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透露,保险公司已开始对风险提高随之带来的费率调整进行测算,由于文件就挂车费率的额度没有明确标准,目前行业正在组织保险公司进行测算。
资料显示,2012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历经两次修改。一次是去年4月向外资保险公司敞开经营交强险的大门,另一次则是去年底修订的不再强制要求挂车投保交强险。尤其是后者的修订,引来了运输企业一片叫好,但同时,保险行业则顾虑重重,未来该如何承保、如何理赔成为最大的困惑。
挂车承保方式未定
根据国务院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修改,自2013年3月1日起,挂车在不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这个条款中关于赔付的问题,表述并不是很清晰,所以现在我们也不清楚在正式实施之后,具体该怎样赔偿,相关部门应该出一个细则。”国内一家财险公司的精算人士昨日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目前业内还没有明确的标准。我们也是今年1月份才接到上述文件。可能行业正在组织一些保险公司进行测算。”前述精算人士介绍说,由于挂车的交强险责任今后将由主车来承担,原有的“主车+挂车”共计24.4万元的交强险赔偿限额将缩减至12.2万,因此,未来的承保方式必定会做出一些调整,相应的费率可能也会有所提升,如果交强险的费率受法律约束无法变动,那有可能变的就是商业车险部分费用了。
据其介绍,从费率的角度,无论是交强险还是商业车险,目前挂车的费率只有主车费率的30%,而挂车的赔付率又相当高,能达到250%左右。
一位业内人士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预测,“费率将来很有可能变动,但应该只限于这一类型的车”。
交强险仍有拥护者
根据新修订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3月1日之后,绝大多数车主可能都不会再给挂车投保交强险,那么,一旦挂车发生事故,超出主车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赔偿,该如何处理?是使用主车的第三者责任险?还是使用挂车的第三者责任险?在不同的承保组合情况下,理赔方案的选择自然有些复杂。有业内人士昨日告诉记者,针对主车与挂车之间各种可能的承保情况,业内正在研究具体的应对措施。
记者注意到,在此次交强险条例修改之后,国内甩挂运输企业将减少很大一笔保费支出,也将有利于甩挂运输业的发展,提高运输效率。据报道,天津振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赵国统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便指出,新规定对他们这样的企业来讲是一个非常好的消息,一辆普通挂车一年交强险的保费约为1344元,一辆集装箱挂车一年交强险的保费约为1194元,其公司目前拥有挂车200多辆,免投保交强险后,计算下来一年可节省20多万元。
不过,在记者的采访中发现,也有小规模的货运公司车主指出,实际他们并不太在意交强险的保费支出,他们更关心保障额度的提高,在实际中,保险公司会对其投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进行保额限定,比如只能保30万元,因此,如果不给挂车上交强险,主车与挂车的整体保额也会随之降低,一旦发生涉及人伤等事故,很难抵御风险。因此,他们希望,在新政策实施之后,保险公司的保额限定能放宽。
资料显示,2012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历经两次修改。一次是去年4月向外资保险公司敞开经营交强险的大门,另一次则是去年底修订的不再强制要求挂车投保交强险。尤其是后者的修订,引来了运输企业一片叫好,但同时,保险行业则顾虑重重,未来该如何承保、如何理赔成为最大的困惑。
挂车承保方式未定
根据国务院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修改,自2013年3月1日起,挂车在不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这个条款中关于赔付的问题,表述并不是很清晰,所以现在我们也不清楚在正式实施之后,具体该怎样赔偿,相关部门应该出一个细则。”国内一家财险公司的精算人士昨日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目前业内还没有明确的标准。我们也是今年1月份才接到上述文件。可能行业正在组织一些保险公司进行测算。”前述精算人士介绍说,由于挂车的交强险责任今后将由主车来承担,原有的“主车+挂车”共计24.4万元的交强险赔偿限额将缩减至12.2万,因此,未来的承保方式必定会做出一些调整,相应的费率可能也会有所提升,如果交强险的费率受法律约束无法变动,那有可能变的就是商业车险部分费用了。
据其介绍,从费率的角度,无论是交强险还是商业车险,目前挂车的费率只有主车费率的30%,而挂车的赔付率又相当高,能达到250%左右。
一位业内人士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预测,“费率将来很有可能变动,但应该只限于这一类型的车”。
交强险仍有拥护者
根据新修订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3月1日之后,绝大多数车主可能都不会再给挂车投保交强险,那么,一旦挂车发生事故,超出主车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赔偿,该如何处理?是使用主车的第三者责任险?还是使用挂车的第三者责任险?在不同的承保组合情况下,理赔方案的选择自然有些复杂。有业内人士昨日告诉记者,针对主车与挂车之间各种可能的承保情况,业内正在研究具体的应对措施。
记者注意到,在此次交强险条例修改之后,国内甩挂运输企业将减少很大一笔保费支出,也将有利于甩挂运输业的发展,提高运输效率。据报道,天津振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赵国统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便指出,新规定对他们这样的企业来讲是一个非常好的消息,一辆普通挂车一年交强险的保费约为1344元,一辆集装箱挂车一年交强险的保费约为1194元,其公司目前拥有挂车200多辆,免投保交强险后,计算下来一年可节省20多万元。
不过,在记者的采访中发现,也有小规模的货运公司车主指出,实际他们并不太在意交强险的保费支出,他们更关心保障额度的提高,在实际中,保险公司会对其投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进行保额限定,比如只能保30万元,因此,如果不给挂车上交强险,主车与挂车的整体保额也会随之降低,一旦发生涉及人伤等事故,很难抵御风险。因此,他们希望,在新政策实施之后,保险公司的保额限定能放宽。
2013年4月10日
保险公司是否尽到提示义务,责任免除条款是否有效? 伪造车牌 出险索赔
被保险人宫某于2010年9月15日为家庭自用轿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限自2010年9月16日零时起至2011年9月15日二十四时止(注:因该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为2010年9月15日,承保时号牌号码录入的是“临”与发动机号后六位)。
2010年9月23日,被保险人宫某向保险公司报案: 2010年9月22日,宫某驾驶标的车辆在某高速段与前方车辆追尾,标的车与三者均受损。本案经交警责任认定,标的车辆负全责。保险公司在接到报案后进行现场查勘,...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