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的首个受益人的案例分析
浙江在线11月28日讯2008年初,杭州市民陈先生拿到了交警部门送来的3万元救命钱。他的妻子在两年前的一起车祸中丧生,肇事司机跑路了。陈先生也成为杭州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的首个受益人。
陈先生拿到这笔钱,得益于2007年杭州出台的一部法规:《杭州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管理办法》。这部办法规定,对交通肇事逃逸涉及的伤亡人员的抢救及丧葬费用,将启用救助资金进行救助。2008年,杭州正式启用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市政府投入10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对这些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进行救助,临时垫付抢救、丧葬等资金。这在国内尚属首次。
昨天,记者从杭州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杭州出台交通事故“救命钱”新规《杭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将于12月19日起实行。相比老规定,新规在许多方面进行了细化和完善,比如发生在小区、停车场等道路以外的地方的逃逸事故,能不能用救命钱?新规上面却写得清清楚楚:机动车在主城区范围内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也适用这个办法。
陈先生拿到这笔钱,得益于2007年杭州出台的一部法规:《杭州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管理办法》。这部办法规定,对交通肇事逃逸涉及的伤亡人员的抢救及丧葬费用,将启用救助资金进行救助。2008年,杭州正式启用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市政府投入10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对这些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进行救助,临时垫付抢救、丧葬等资金。这在国内尚属首次。
昨天,记者从杭州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杭州出台交通事故“救命钱”新规《杭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将于12月19日起实行。相比老规定,新规在许多方面进行了细化和完善,比如发生在小区、停车场等道路以外的地方的逃逸事故,能不能用救命钱?新规上面却写得清清楚楚:机动车在主城区范围内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也适用这个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