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险团购低价格的背后暗藏猫腻

 所属分类:  2013-10-9 13:10:48    加入收藏
近日,某网站张贴出了“网友随时可以参加汽车保险团购,旧车保险团购价为4.8折,新车保险团购价为6折”的广告,点击和跟贴数量都非常高,主要都是询问团购车险的具体内容。此种状况表明:随着车险调价和消费意识的日渐提高,类似的团购,已逐渐成为私家车车主购买车险的主要方式之一。毋容置疑,对很多有车族来讲,价格是众多车主选择保险的决定性因素。而私家车险团购组织者则明显成为推波助澜者———他们竭力宣传车险团购比个人购买更便宜,令有车族不由自主地被车险低价所诱惑,纷纷参加车险团购。然而,车险团购真的会价格大打折,给车主们带来实惠吗?相关的调查显示,实际上车险团购并不如承诺的那么美好,在低价格的背后,其实还隐藏着不少猫腻。

  猫腻之一:团购网站需要赚取差价。不少团购网站打着“不以赢利为目的”的旗号,吸引有车族加入团购车险队伍。可天下并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些团购网站也需要适当盈利开销,于是一些网站便会以买车人多为由,向保险公司开出条件,以低价“批发”到车险,然后以高一点的价格卖给参加团购者,赚取其中的差价。当然这个价格是不透明的,并且网上报名参加车险团购者,他们中的大多数也并不知道其他团队“成员”的折扣是多少。

  猫腻之二:缺乏保险知识,不懂得规范操作。据了解,目前组织车险团购的一些网站、团体和个人等,他们从事车险团购大多不超过一年,普遍缺少保险知识,不懂或很少懂得购买车险必须合法、合理进行,全方位考虑,规范操作。结果,在实际操作中,他们往往抓住一点不及其余,即挑选保险公司时“唯价格论英雄”,谁的价格便宜就选谁,并不考虑具体保险责任和售后服务等关键性的问题。正因为此,有参加车险团购者向本刊反映:组织者甚至连最基本的保险知识都不懂,只是一个劲地拍胸脯保证“市场最低价交易”。试问,这些组织者对车险都不了解,又怎能帮有车族买到合适的保险?

  猫腻之三:私自承诺,无法兑现。还有的团购组织者为壮大团队,常常私自承诺:一定帮助入团者理赔。但当投保者真的出险,原先的承诺便打了水漂:曾经拍胸“帮助理赔”的团购组织者,要么百般推托,要么连人影都找不到。为此,某车险团购网的人士披露说,一些团购平台经常“打一枪、换一炮”,通过恶性压价赚取高额差价后,马上改头换面另起炉灶,早先的那些所谓承诺只不过说说而已,怎能当真。

  还需指出的是,目前,车险仍然处于亏损的边缘乃是一个基本事实,即便有保险公司为了冲规模而给车险团购较低折扣,也让人怀疑将来的服务质量能否真的到位。首先,如果保险公司盲目扩张业务,必然容易出现理赔人员不足的情况,理赔人员不足,哪怕保险公司真的想提高服务质量,也会心有余而力不足。这类情况,其实不是早有前车之鉴吗?上海某保险公司曾以低价占领车险市场,规模扩张了,但理赔人员等硬件措施跟不上,无法及时查勘理赔,结果该公司的客户投诉落得个最多。

  另外,本刊近日从一些保险公司了解到,车险团购此前只针对公务车,后来转向大企业的员工、公务员等,团购价格往往优惠10%左右,这也表明了车险定价从人从车的原则。多数保险公司经历过车险价格战考验后,眼下已不大愿意接受通过网络自由组团的私家车险团购,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投保的是私家车,何况还要求保费打折,其经营风险保险公司怎能不加估量。沪上某知名保险公司车险部负责人就坦率地说:私家车险团购还隐藏着另一种风险,就是团购组织者联合客户骗赔,在代理赔过程中通过编造、扩大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保险公司监控骗赔的成本很高,岂可不谨慎对待。

  诚如上海保险同业公会有关人士所表示的:购买车险仅仅是车险消费的真正开始,并非付完钱就可高枕无忧。保险公司的延伸服务、定损理赔服务等都是保险的重要内容,不可或缺。因此,无论是个人购买,还是团购,买车险千万不要“唯价是论”。

  昨日,针对近期消费者遭遇较集中的车辆保险纠纷,石家庄仲裁委员会提醒消费者,在签订购车合同时,尽量约定以仲裁方式解决车辆保险纠纷,一旦后期出现纠纷可以及时便捷实现维权。如果双方未提前约定好,现在出现问题消费者是无法临时选择仲裁进行调解理赔的。

  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廉莙介绍,导致车险理赔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去极少数保险公司的因素外,消费者对保险理赔知识的不了解,没有选择好争议解决方式也是相当重要的一个原因。如何通过约定争议解决方式有效化解车险纠纷,减少维权成本的发生,且在较短时间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就需要消费者仔细阅读合同文本,慎重选择维权方式。

  以消费者购买车辆保险为例,消费者要对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进行仔细阅读,对不理解的条款及时向保险公司人员进行咨询,以免在日后的理赔过程中遭遇“拒赔”或“免赔”,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其次,要注意保险单中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情况(一般为双方协商解决、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建议选择维权成本低,方便快捷的方式。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选择并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可以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而且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一样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

2013年9月8日

积雪断树砸车出险 能否获赔
    昨天,有私家车主致电本报表示,11月1日北京突如其来的那场大雪后,积雪将树枝压断,而自己的座驾正好停放在树下,因而不幸被砸。这种损失保险公司是否理赔?如果这样的“飞来横祸”引起的理赔,未来导致自己商业车险保费上浮,是否公平?   人保财险车险事业部总经理毕征昨天表示,车辆被积雪压断的树枝砸坏,其实质是自然灾害所引发的次生灾害。作为商业车险中的车损险的保险责任之一,和坍塌、倾覆、爆炸一样,车辆因外界物体坠落或倒塌导致的损失是可以理赔的。   如果车主理赔,这种“飞来横祸”引起的理赔记录将导致未...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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