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保险业 拉起整编的大旗

 所属分类:  2013-10-14 11:08:51    加入收藏

车主诧异理赔记录“无中生有”

11月1日起,车险理赔的代报案和代领保险赔款都将面临严格的约束。

按照保监会的最新通知,凡是由修理单位等机构或个人代被保险人报案的,保险公司都将要求提供被保险人真实联系方式,并向被保险人进行核实;签有“直赔”协议的保险,交强险或商业车险赔款将直接支付给被保险人、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和人员。

保监会还规定,1000元以上的保险赔款都需通过非现金方式支付,且支付到与被保险人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以此杜绝保险假赔案的发生。

汽车理赔记录无中生有

“我明明只把车子送到维修厂理赔了一次,但查看保险理赔记录时,却发现4次事故!”近日车主小唐在续保时,对曾经的理赔记录感到有些诧异。保险公司为此提出要略微上浮小唐的今年保费。让他纳闷的是,是谁为他无中生有增添这么多次理赔记录?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不少车主在爱车出险后,会选择将车辆交给修理厂全权办理修理和索赔事宜,这样的“省事”之举,却成为部分维修厂的员工则借此“骗赔”的源头。

据省保险行业协会的一位人士介绍说,车主贪图方便,把车、自己的身份证丢给修理厂让其代办保险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但是一些修理厂却利用车主身份证等资料,再弄多一个碰擦或小事故来进行骗保,其中被保险人(即车主)不向修理单位直接支付修理费,而委托修理单位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索赔所得赔款冲减车主应交的修车款的“直赔”协议的出现,更让这种骗赔案的屡屡发生。

汽修厂与保险公司员工“串通”骗保

日前,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对涉嫌保险诈骗的两名汽修店的员工提起公诉,这两名汽修店为骗取保费,竟然授意别人把送到车行的车子,开出去再“撞一下”,然后伪造车主身份证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业务,骗取保费数千元。

对于不良维修厂的骗保行为,有车主指出不排除汽修厂与保险公司员工“串通”骗保的现象。车主小唐表示,车辆停在维修厂理赔期间,短期内连续发生事故,接连报案,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就应该知道维修厂存在骗保嫌疑。如果没有汽修厂员工与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互相“串通”,这种假理赔的现象也不会存在。监管部门严管的对象应该包括维修厂和保险从业人员。

广东保险业拉起整编大旗

从8月份起,三大财险公司私自提高广州地区的代理车险的门槛,要求从8月2日起车辆出险必须要查看现场或者交警证明、车主必须先垫付修车费用;同时还修改了对经销商的后台数据,对4S店的工时费打五折,理赔零部件打9.5~9.8折等措施。

此举一出,当即引起了本地数百家车行的共同抵制。如今,经过两个多月的“肉搏”后,目前部分车行开始继续销售部分车险。至今广东省内共计有超过 4000家企业已经获得保险兼业资格。此前,保险公司大多委托代理销售车险。省保险行业协会也正计划将有骗赔记录的汽修厂列入“黑名单”。

省保监局相关人士日前表示,目前广东已经全面启动了车险兼业代理业务专项整顿工作,主要针对汽车流通企业及汽车维修企业无证经营车险代理业务、不据实开具中介服务发票、保险公司不据实列支手续费等市场“顽症”。(广州日报 邓莉)

2013年5月18日

什么规定引起的车险保费上涨呢?
    最主要的是保险公司在执行车险费率调整系数时更加严格而已;还有车险保费与以往出险情况挂钩、与交通违章挂钩等等。 部分保险公司车险费率是这样浮动的:连续3年无赔款,保费可打7折;上年赔款5次以上,保费涨30%。 以某大型保险公司为例: 保费上浮:上年发生5次以上赔款,车险保费要上浮30%;上年发生4次赔款,车险保费要上浮20%;上年发生3次赔款,车险保费要上浮10%。 保费下浮:连续2年无赔款,车险保费要下浮20%;连续三年及三年以上无赔款,车险保费要下浮30%;上年...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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