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车险费率与理赔次数挂钩

 所属分类:北京市车险   2013-10-15 10:04:34    加入收藏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庹国柱认为,北京此次将险费率与理赔次数挂钩,对于规范交通行为有很大的作用。今后,车险的管理会越来越细,这有利于促进车主谨慎驾驶,减少事故发生。

  “但我认为,车险费率浮动既要与理赔次数挂钩,也要考虑理赔金额”,庹国柱举例说,有的车一年小剐小蹭了4次,理赔金额不超过1000元,但有的车一次肇事理赔后就把多年的保费都赔回来了,这两种情况如果都按照理赔次数来浮动费率,就有些不合理。但庹国柱也表示,将费率浮动与理赔金额挂钩需要与统计学相结合,涉及诸多信息,目前要进行这项工作还有难度。

  庹国柱还表示,在美国、加拿大等国,保险公司为了防止小赔案的频繁发生,会设定一个最低免赔额。“比如将最低免赔额设定为500元,如果投保人出险后获赔了590元,那么投保人不但得自己出其中的500元,还要被保险公司记录车辆出险一次,第二年其车辆的保费还要上浮。如果投保人不索赔,其车辆的保费则会下降。这种做法减少了保险公司的工作量,也减少了事故数量”,庹国柱表示,北京也可以实行这种免赔制度。

  此外,对于方案中提到的车险浮动费率系数与“平均年行驶里程”挂钩,庹国柱认为,这也是一种进步,“过去一些车辆存在不买保险的情况,就是因为车主认为自己一年只开几千公里,出险概率小。此次方案规定平均年行驶里程低于3万公里的车辆可获得九折优惠,体现了公平的原则。出租车每年要开几十万公里,出险概率高,所以就应该增加费率浮动。”

  意见提交方法

  市民可登录北京保监局网站(http://beijing.circ.gov.cn)和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网站(http://www.biabii.org.cn),查询《费率浮动方案》的具体内容,并充分发表意见。征求意见截止到11月22日,方案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2013年4月14日

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全文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
      1月11日,中国保监会正式公布了交强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并批准了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上报的交强险费率方案。新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方案将于2月1日零时起实行。   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全文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   关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调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的批复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你协会《关于上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的请示》(中保协发〔2008〕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协会制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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