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诈骗案例:多家保险公司举报“面熟男”

 所属分类:  2013-10-17 13:49:44    加入收藏
多家保险公司举报“面熟男”

  根据深圳警方的通报,今年3月中旬,太平洋保险、平安保险等多家深圳分公司报案,称多名保险公司定损员发现一名男子很“面熟”,经常在一些轻微事故中作为三者事故方出现,每次索赔金额从几百至数千不等,很可能有骗保嫌疑。随后交警部门对数据资料进行排查,并与多家保险公司进行串并摸底,发现一李姓男子存在利用多台车辆频繁制造交通事故进行保险诈骗的重大嫌疑。

  警方调查发现,为了进行保险诈骗,李某先后买来两辆小轿车,有时也会借用别人的车辆,在深圳市范围内的道路上频繁故意撞车。他不维修车辆,而是直接购买维修发票,或是在汽车维修护理中心消费较少的金额后多开发票数额,交给对方车司机向保险公司诈骗保险赔偿金。事后,李某简单利用手喷漆、贴卡通图片等方式不断掩盖前次因碰撞造成的损坏情况,再继续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故意撞车骗取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金。周而复始。在撞车事故中,他仅仅作为第三者车(即无责任车一方)向各个保险公司索赔共计357207元。其中,向汽车维修护理中心直接购买发票或多开发票数额,骗取的保险赔偿金就达103009元。

  根据警方调查,为规避被发现风险,当保险公司现场查勘人员及定损人员发现李某驾驶的车辆存在陈旧性碰撞损坏情况,或对汽车到处是碰撞旧痕和贴满卡通图片等情况提出异议并减少赔偿数额时,李某一般都不做争辩,同意接受保险公司定损员的定损价格。其驾驶的小轿车在多次与不同的车辆发生碰撞后,仍未进行修理,车头大灯处有明显裂缝。有时他一天内连续作案,撞痕难辨新旧。

  在这300多起撞车中,李某作案方式都十分“低调”。据介绍,为确保事故赔偿金最大化,又不容易被对方发现自己的故意行为,李某在故意碰撞他人车辆的过程中,控制自己车辆的碰撞部位和损失,他的车在所有的故意碰撞事故中,碰撞位置基本上是在车头左右角及车辆左右侧靠近车头的位置,非常精准。

  深圳建立骗保黑名单

  尽管警方此次破获的案件较为极端,但记者从深圳市保险行业了解到,这种车险骗保案件已经屡见不鲜,成为车险市场的一大“顽疾”。根据深圳保险同业工会预计,深圳保险赔款诈骗高达两成以上。

  前几年,深圳人保财险高调重奖了一名举报人10万奖金。据介绍,该举报人帮助该公司挽回损失33.45万元。而深圳人保财险相关人士表示,他们所查实的折起保险诈骗只是“冰山一角”,而在他们历年支付的赔款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保险诈骗。但各保险公司向记者表示,由于车险诈骗的情况比较复杂,也难以找到证据,因此多年以来尽管保险公司加大力气查处,但难以加以根除。

  而近年来各种车险骗保案件屡禁不绝,很大原因在于制度上的漏洞无法彻底填补。业内专家分析,防范车险诈骗需要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信息平台,但从目前国内的发展来看,许多地区、诸多公司都缺乏这样的制度保障。而在成熟发达的国外市场,对于同一辆车出现多起相似的车祸后,保险公司的内控系统就会很快发现并锁定,同时向理赔部门发出警报。但在国内很多公司并没有建立起此类系统,加上各家保险公司相互竞争,很难实现信息共享,诈骗车主得以游走于各家公司间进行理赔。另一方面,当前国内车险市场极低的诈骗犯罪成本,也刺激了车险骗保的猖獗。多家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坦言,目前对保险诈骗分子的打击力度并不够,由于一单车险诈骗涉及金额大多在5万-10万元,因而诈骗者即使被发现后所受的处罚也很轻,但相比之下一旦诈骗成功就可以获得高额的利益,两者悬殊的差距导致不少犯罪分子铤而走险。

  针对这种诈骗行为,目前深圳多家保险公司已经展开联合行动,采取多种形式来联手打击。据介绍,在理赔环节保险公司进一步加大审核和把关,同时加大高额奖励举报、培养举报线人等方式。此外,深圳保险同业工会也根据各家公司的相关举报,建立了“黑名单”制度,将个公司提供的“高风险客户”名单进行联网,并通报给各家公司予以参考。由于在车险诈骗中往往是车主与不良黑汽修厂联手里应外合,因而在“黑名单”中除了诈骗车主,还包括有全市的上百家汽修厂,一旦进入该名单,保险公司将不授予这些修理厂索赔代理权,并对其索赔进行严格核查。

      相关法律

      保险诈骗罪(198)

       释义

      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制造、虚构保险事故,骗取数额较大的保险金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一百九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律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量刑

      1、个人1万-10万元、单位是个人数额的5倍——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2、个人10-50万元、单位是个人数额的5倍——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3、个人50万元以上、单位是个人数额的5倍——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13年9月2日

投保人一定要规范办理车险
    由于投保人对办理机动车辆保险的知识缺乏了解,加上部分保险营销机构和人员办理车险时存在违法、违规操作行为,一旦车辆出险很容易引发理赔纠纷。对此中国保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副局长刘甄提醒说,投保人一定要了解相关程序,规范办理车险。   据刘甄介绍,业务办理不规范引发的问题很多。例如,在传统车险缴费方式下,部分保险代理机构、营销人员收取保费后,存在不及时交到保险公司甚至恶意拖欠、挪用、侵占等问题,一旦出险给保险公司立案造成困难,从而导致理赔纠纷,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为避免理赔纠纷,投保人在办理...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