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单证的管理方法
汽车保险核保的管理
1)车险保险费的管理
在我国的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发展过程中,一些保险公司曾经在不同程度出现过保险费管理失控的现象。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一是因为片面强调规模,盲目迫求业务发展,忽视或者放松了对保险费的管理:二是有的经营管理人员缺乏对于保险管理的基本认识和知识,在保险费的管理上出现了严重的漏洞,给内外部的一些不法之徒以可乘之机。保险费管理的问题常常是导致保险公司发生经营危机的主要原因之一。保险公司只有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体系,才能够确保对保险费实行严格和有效的管理。
保险费管理的方式可以分为对合H的管理和对财务的管理。
(1)保险费的类型。在保险的经营过程中通常可以将保险费分为三类:签单保险费、实收保险费和应收保险费。签单保险费是指根据保险经营过程中的权贵发生制的原则,经保险公司签发了正式保险单的保险费。签单保险费为实收保险费与应收保险费之和。实收保险费指保险公司根据已经签发的保险单实际收取的保险费。应收保险费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已经签发的保险单应当收取但尚未收取的保险费
(2)保险费管理的基本原则。
①严格签单保险费的管理。对于签单保险费的管理是保险费管理的根源和基础,应注意从开始就对保险费进行管理。管理的关键是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将公司所有的业务,包括代理人业务均纳人管理的范畴。严禁出现“体外循环”现象,通过加强对于单证的管理,防止出现“埋单”的现象。
②强化应收保险费的管理和催收。由于机动车辆保险具有出险儿率较高、保险期限相对较短的特点,为此,必须强化对应收保险费的管理和催收工作。应将应收保险费分为正常应收保险费和不正常应收保险费。正常应收保险费是指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产生的应收保险费;不正常应收保险费是指非正常原因出现的应收保险费,包括采用分期付款的保险费中到期应收未收的保险费。重点是后者,在管理的过程中可以采用催收责任人制,即指定有关人员负责对不正常的应收保险费的催收工作,通过动态的监督检查,强化催收人员的责任意识。对于催收困难的,应立即终止保险合同,同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的办法。
(3)保险费的合同管理。在保险合同纠纷的类型中因保险费管理产生问题的较多,突出的是在保险合同中没有对保险费的缴交时间以及未按时缴交的责任进行明确,所以,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一旦发现保险费尚未缴交的情况,很容易就合同是否有效产生争议。
保险费的合同管理就是要通过加强对保险合同相关措辞的管理,解决可能因此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具体是指在签订保险合同的过程中,如何通过严谨的保险单措辞对于保险费缴交的相关事宜进行明确,包括保险费缴交的金额及其时间、未按时缴交的责任等,以防止争议。对于有些大型营运车队的保险费数额较大,需要分期支付的,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法:一是由于目前我国采用的“一车一单”制,可以根据分期支付的安排,采用不同的保险单,不同的保险费支付日期的方法。另一种是在全部保险单的保险费支付栏均采用“按约定”的措辞,同时,签订一个专门的关于保险费分期支付的协议。从通过保险费的合同管理应当实现对保险费的切实和有效的管理,防止因规定不明确而产生争议。更重要的是防止有些人利用这种漏洞,故意拖延缴交保险费,即没有发生保险事故就不交保险费,只有发生保险事故时才补缴。保险费的合同管理不仅要从正面在合同中对于保险费的缴交进行明确的规定,同时,还要建立保险单注销制度,即对于不按期缴付保险费的,应当通过合法的方式对已签发的保险单进行注销。
(4)保险费的财务管理。保险费的财务管理的核心是对应收保险费,或者是在途保险费的管理。从原理上讲,保险公司签发了一份保险单,就形成了一笔应该收取的保险费,这笔保险费应当及时、如数地收回。但是,在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往往出现大量的应收保险费,或者说有大量的保险费在途的现象。这种现象严重影响了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应通过加强对保险费的财务管理有效地解决出现大量应收保险费的问题。
保险费的财务管理的关键是应当建立应收保险费的管理制度,通过这一制度明确在经营过程中产生应收保险费的条件、管理的职责和管理的程序等。应当认识到在保险经营的过程中产生一定的应收保险费是正常的,但是,对应收保险费失去应有的管理,则是危险的。所以,应当加强对应收保险费的管理,通过对应收保险费的人和程序的管理,有效杜绝管理中的漏洞。对应收保险费管理的有效手段是加强对保险费收据的管理,通常情况下在保险费到账之后,才能出具保险费收据。但是,有的被保险人单位的财务部门要求凭保险费收据支付保险费,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采用向被保险人出具“保险费通知书”的方式,要求被保险人按照通知书缴付保险费;有的被保险人单位的财务人员坚持要求凭保险费收据支付,则可以采用经办人员“借领”保险费收据的方式,即经办人员为了收取保险费可以将保险费收据借出,但是,其必须负责在一定的期限内将保险费收回,或者退还保险费收据,否则,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保险费财务管理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对保险代理业务保险费的管理。目前,存在保险代理人有意滞留、挪用保险费的情况,严重危害了被保险人和保险人的利益。为此,保险公司尤其应加强对代理业务的保险费管理。
2)车险单证的管理
汽车保险业务的特点是保险合同的数量较大,且应用的单证种类较多,所以,单证的管理工作显得十分重要。在以往的经营过程中曾经出现了一些单证管理方面的问题,包括出现过假冒的保险单证,给我国汽车保险业的健康发展造成负面和消极的影响。
(1)汽车保险单证的类型。汽车保险的单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正式的单证,包括投保单、保险单和批单;另一类是相关的单证,包括保险证和急救担保卡,以及其他保险抢救卡。
(2)保险单证的管理。保险单证的管理贯穿于印制、领用和销毁三个环节。
①单证的印制。单证的印制是单证管理的初始和基础,应当注意加强对单证印制的管理。首先,应选择一个具有一定技术和管理水平的印刷厂,要求印刷厂应按照有价单证印刷的管理方式对于承印的保险单证印刷管理,防止单证从印刷厂流失。其次,对于付印的清样应认真核对,防止出现错误,同时,应对单证进行统一的编号,以便对单证进行集中管理。第三,在印制之后应进行严格的验收和交接,已经验收合格的单证,应立即移交单证仓库。
②单证的领用。应建立保险单证的领用制度,单证的领用制度包括领用单证的审批、领用单证的登记、单证的核销和单证的回收。领用单证的审批制度是经营单位在需要领用单证时,应按照一定的程序中请和审批,单证仓库的管理人员按照审批发放单证;领用单证的登记制度是单证仓库建立严格的进出库制度,建立登记薄以便对单证的发放进行管理,使用登记簿对侮一次领川的单证的名称、数量、号码、经办人进行记录;单证的核销制度是将验收进人仓库单证的编号进行统一的管理,对领用的单证进行核销,跟踪相应编号的保单的去向,并配合业务管理部门对单证的使用进行管理;单证的回收制度是指对作废的单证必须进行回收,单证作废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在单证的缮制中出现错误,造成单证作废;另一处是由于单证的改版,造成单证的作废。
③单证的销毁。应加强对回收的作废单证的管理,防止这些空白的单证流人非法的渠道,对作废的单证进行染中的销毁,并对销毁的单证进行登记和记录。
④单证的保存。注销或责任期满的单证应交档案管理部门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