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小客车转弯时撞到路牙上 如何理赔
2010年10月8日,张先生向启东某箱包厂购买一辆二手小客车。买车后第4天,张先生即向保险公司办理了保单的批改手续,将车辆投保人、被保险人等资料均改为了本人,保险公司未出具新保险单。
2011年9月18日晚,张先生驾驶该车时,不慎撞到路牙上。交巡警部门认定,张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为此,张先生支付施救费、车辆维修等费用13000元。
事后,张先生在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提出,车辆原所有人在申请变更投保人等事项时,一并提出了退还不计免赔险的申请,保险公司同意后退还了630.92元保费,故应当扣除张先生车损部分的15%。张先生认为,其对原车主退保不计免赔险的事项毫不知情,且保险公司在为其办理批改手续时,未说明退保事项,也没有收到保险公司退保批单或新保险单。多次协商未果,张先生将保险公司告上了启东法院。
启东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先生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合法有效。虽然保险公司所举证据能证明案涉车辆在转让时原车主申请退还不计免赔险,保险人同意的事实,但该退保的事实有无实际发生,保险公司未能进一步提供证据证明;且保险公司在收到原告批改申请时,未能向其说明不计免赔险已退保的事实,也未向其出具新的保险单,使被保险人无从得知不计免赔是否已退保的事实,遂判决保险公司全额支付原告赔偿金13000元。保险公司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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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先生接到了平安保险的结案通知,说是他得自掏腰包1.4万多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吴先生当时就懵掉了。最终,吴先生从保险公司处弄清楚了,原来他没有投保三者险的“不计免赔险”。
“我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不计免赔。”吴先生很恼火,他说自己已连续3年投保平安车险,从未发生过理赔事故,所以一直未发现自己实际上从一开始就未给第三者责任险追加不计免赔。
“现在我知道,这是个附加险,只要多付100多元保费就可以了。投保为了买安心,如果他们说清楚了,我这么多保费都出了根本不在乎这100多元的。”吴先生仔细回忆了今年电话投保过程,他说,当时他还问对方什么是不计免赔,对方也没作解释。”
平安车险工作人员昨天提供了一份当时电话推销保险时的电话录音。录音里,吴先生问“什么是不计免赔”,对方只是回答“车损险、三者险是主险,每个主险都有不计免赔”,确实并未对此做出进一步解释。
昨天,平安车险的相关人员也仔细重听了这段录音。他们强调,工作人员其实强调了“不计免赔”,但在这次推销沟通的过程中,确实存在一定的问题。“我们会约吴先生进一步协商。”
“不计免赔险”,其实是个附加险,指保险公司根据事故双方车主须承担的责任情况,会设定一个免赔率(一般在5%到20%左右)。不买“不计免赔险”,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额就要按免赔率来打折扣,不可能全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