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出台车险人伤理赔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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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9 15:30:49
加入收藏报案要及时,理赔第一事
交通事故中,无论是单方事故还是双方事故,亦或是被盗抢及其他非道路交通事故,司机都应该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迅速向公安交管部门报案,通知保险公司,并保护好现场。
沃保网保险专家提示,一般来说,出了交通事故应该在48小时内向承保车辆的保险公司报案,报案方式有电话报案、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以及理赔员转达报案等。出险报案时积极配合查勘人员录案,从而提高查勘员到达事故现场的时效,从而在事故处理结束后,带齐有关单据向保险公司索赔。
小事故可自己“买单”
向保险公司报案后,不要忘了收集与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相关的证明和材料,这些资料对以后的理赔非常关键。车主在找救援公司拖车、修理厂修车时,也要与保险公司及时沟通,以免对方开的价与保险公司的赔偿额相差太远。
对于一些小事故造成的损失可由自己承担,因为由于没有或次数较少的理赔记录,第二年续保时就可享受低费率优惠。
自己学照拍,特殊情况巧处理
很多时候,意外发生的状况我们都没办法预知,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车主自行拍摄的照片也能给保险公司处理理赔案件提供有利的帮助。安邦保险公司统计数据显示,车险3000元以下的小额案件(保险事故)大约占全部车险理赔案件的80%以上。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的理赔工作流程要求必须查勘事故现场,但某些地处偏远地区发生的小事故,保险公司现场查验有些困难,而且可能降低时效,如果车主手中有照相机(录像机或有拍摄功能的手机),在向保险公司报案的同时,征询一下保险公司的意见,拍下现场照片,会为后期理赔减少许多麻烦。
青海出台车险人伤理赔服务标准
为提高青海省机动车辆保险(和讯放心保)人伤理赔服务水平,及时、有效地提供机动车辆保险人伤理赔服务,近日,青海出台了《青海省机动车辆保险人伤理赔服务标准》。
《标准》规定,保险公司自接到报案后24小时内应完成对人伤案件的首次跟踪;依据案件的进展,结合被保险人实际需求,应及时指导被保险人收集、整理索赔资料单证;对被保险人与伤者出现纠纷的,保险公司要主动参与损害赔偿的调解工作,促成双方达成满意的调解结果。
《标准》还规定,保险公司应对责任明确的重大伤亡事故或伤者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案件医疗费进行及时预赔付,以缓解被保险人及伤者经济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