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遇险发生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复费用计算赔偿
(一)全丰盗抢险
1.赔偿处理(主要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例解释)
(1)被保险人知道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应在24小时内向出险当地公安刑侦部门报案,少仁通知保险人。
当被保险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应在24小时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同时通知保险人,并在保险人指定的报纸上登载其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的声明。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要求被保险人在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后24小时内向出险当地公安刑侦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并登报声明。
(2)被保险人索赔时,须提供保险单、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车辆停驶手续以及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立案证明。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条款还规定,被保险人索贝翻寸,还要提供购车原始发票、车钥匙。
(3)如果发生全车损失,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并实行20%的免赔率。被保险人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的,每缺少一项,增加I%的免赔率。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也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但保险车辆被盗窃,被险人在索赔时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原始发票、车辆购置税凭证,每缺少一项,增加0.5%的免赔率。对于缺少原车钥匙(任何一把)的,中网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规定增加3%的免赔率,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规定增加5%的免赔率。
如果发生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复费用计算赔偿。
保险车辆在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的损失,按实际修复费用计算赔偿,最高不超过全车盗抢险保险金额。
(4)被保险人索赔时,未能提供车辆停驶手续或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立案证明或车辆报停手续,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5)保险人确认索赔单、证齐全、有效后,被保险人签具权益转让书,保险人赔付结案。
(6)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被找回的:
①保险人尚未支付赔款的,车辆应归还被保险人。
②保险人已支付赔款的,车辆应归还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将赔款返还给保险人;被保险人不同意收回车辆,车辆的所有权归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协助保险人办理有关手续。
.赔款计算
(1)全部损失:
赔款=保险金额x (1一免赔率之和)
(2)部分损失:
赔款二实际修理费用一残值赔款金额不得超过本险种保险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