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分六步走

 所属分类:  2013-10-20 13:30:56    加入收藏
车险理赔工作的基本程序包括: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

  具体的车险理赔程序如下:

  1. 报案

  (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

  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以上工作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2. 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3. 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1)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

  (2)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 理算复核

  (1)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

  (2)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 审批

  (1)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2)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 赔付结案

  (1)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2)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赔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2013年8月24日

轿车撞树竟然是酒驾 车险拒赔
    一审保险公司证据不足败诉,广州中院二审昨日进行网络直播 新快报讯 记者 吴笋林 报道 去年2月某晚,一辆凌志小轿车行驶至惠州市博罗县某路段时,突然撞上路边大树严重受损。车主胡某即打电话报警并通知了保险公司到场勘验,交警现场初步确定当事驾驶员为男子钱某。当胡某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赔付时,却遭拒绝。保险公司称,根据报险电话录音怀疑当时真正的驾驶者为喝了酒的胡某,而钱某则涉嫌顶包,按照保险条款规定酒驾肇事保险公司不负责赔付。胡某为此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听录音怀疑是顶包 一审判决书显示...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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