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交通事故骗保24万 汽修厂老板被刑拘
广西柳州警方21日通报侦破一起骗保案,一汽车维修厂经营者用客户送去维修的奔驰车,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24万余元的车险理赔金额。警方接案后快速侦破,4名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警方介绍,今年9月29日,柳州市公安局城中经侦大队接到阳光保险公司柳州中心支公司报案,称有一起涉及24万余元的车险理赔案存在诸多疑点,涉嫌诈骗,请求立案侦查。经侦大队随即派员介入调查。
警方经查获悉,车主谢某于8月8日将车头被刮花的奔驰车开到某汽车维修厂,欲换掉车头保险杠。维修厂经理倪某(男,安徽人,29岁)提出,没有事故现场不能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但维修厂可以想办法处理。谢某当即把车留下,让倪某全权处理。
倪某宏随后向维修厂老板陈某(男,柳州市人,27岁)汇报,并密谋出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的实施方案。
8月10日下午,陈某叫来熟人王某(男,广西鹿寨县人,32岁),让其与维修厂员工唐某(男,柳州市人,21岁)分别驾驶谢某的奔驰车和厂里一辆长城车外出制造交通事故,倪某则随车指挥。
当日14时许,唐某驾驶的长城车沿209国道行驶到土木坳路段,倪某和王某驾驶奔驰车尾随其后,倪某通过电话让唐某紧急刹车,以便奔驰车从左面超车造成追尾的事故现场。唐、王二人按指令行事,但由于当时对面有车,导致王某操作出现失误,奔驰车重重地撞在长城车尾部,受损严重。
王某按指令当场拨打报警电话并向保险公司报案,交警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很快到达现场,做过现场勘查后,受损严重的奔驰车被事故清障车拖走,倪某3人随后乘坐长城车返回。唐、王二人各得300元好处费。
长城车因后保险杠变形被送到长城4S店定损、维修,维修费用2430元。奔驰车最终被拉回陈某的维修厂,经检查,奔驰车前保险杠被撞烂,引擎盖变形翻卷,水箱漏水等。维修人员对奔驰车进行了全面维修,之后陈某将相关材料交给王某,以500元的好处费让其到保险公司办理赔付手续,得到理赔金额24.624万元。
目前,陈某等4名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警方还查获陈某另外涉嫌类似的案件,正全力追查。
自己加装的设备不赔
很多车主会加装音响、冰箱、尾翼、行李架等设备,但一旦撞车造成损失,保险公司不会对这些新增设备赔偿。
专家提醒:如果要为这些新增设备买保险,可以投保“新增设备损失险”。不过,如果改装车后留下安全隐患,事先没有通知保险公司,出了事故同样得不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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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买保险了吗?”“我自己没买,我给我的小车买全保。”这两句对话有点滑稽,逢车必买保险已是大势所趋。近日,佛山某保险公司对一起无证驾驶的交通事故追偿(追回已垫付给受害者的赔偿费用)成功。保险界人士认为,购买汽车保险并不等于将车放进了保险箱,汽车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全保,购买保险必须清楚了解保险条款。
案例1:无证驾驶 车主承担赔偿
去年年初,车主李先生在佛山某保险公司为自己的小型货车粤YD4×××购买了一年的第三者综合责任险,赔偿限额为10万元。购买保险不久,李先生的弟弟(未取得驾...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18日
新车投保方案二:按实际价值投保 方案二:按实际价值投保
车损险另一种确定保额的方式是按投保时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实际价值是指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这种投保方式一般被认为是“不足额投保”。在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时,保险公司只能按实际价值与新车价格之比,按比例赔偿。也就是说万一在修车过程中需要更换新零部件,保险公司就只能参考该零部件的折旧价值,赔偿给车主一部分修理费用。
仍以周女士的车为例,假设周女士的车第三年续保时,折旧后的实际价值只有136960元,周女士据此投保13.7万的车损险,保费则降低至2165.7...
查看全文>> 2013年4月7日
专家建议一种新思路———企业组织团购 专家建议一种新思路———企业组织团购
既然车险团购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毕竟它能使车险价格降低不少,那么以何种方式进行团购车险,能够使车险团购更全面地为车主服务呢?而且车险毕竟是一种服务,如何做到价格低,服务好的双赢,让车主都享受到这种超值服务呢?
这位车险专家建议,不妨采用通过企业组织团购车险,即由企业牵头,作为一项职工福利,将职工汽车组织起来,团购车险。既能为职工降低购买车险的费用,又能在职工与保险公司发生理赔纠纷时,由企业出面负责协调,这样能保障职工的保险利益得到最有效的保障。
当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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