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汽车保险:无过错责任制和过错责任制
德国:按汽车品牌来分等级
世界的汽车工业虽然不是源于德国,不过“德国造”汽车的口碑有口皆知,其民族血液中流淌的“统一性”和精细化,也恰恰体现在这个国家的车险政策之中。
德国保险公司往往将汽车保险分为不同等级,作为核定保险赔偿率的依据。等级越高,说明这种车出问题的概率越低,保险赔偿率就越高;如果事故后保险赔偿金额一定,保险等级高的车事先交的保险费用就相对少。以大众POLO为例,根据德国汽车工业联合会和保险公司的评价,这款车的保险等级定为10级,每年只要交700马克保险费就够了;而同类级别的车一般为13级或14级,要交1300至1400马克。
日本:不买三责险,可以判刑
一般来讲,汽车保险行业始于汽车工业直接挂钩的,日本汽车工业之强大有目共睹,即使是在国内大规模抵制的情况下,现今又出现强力反弹的迹象,由此也说明了,只要汽车产品质量良好,车友们依然会选择它的,那么对于日本的汽车保险,它又有什么独特之处呢。
早在1956年日本就通过立法实施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该强制保险仅以汽车第三者伤害责任为限,不包括第三者财物损失。该强制保险的唯一除外责任是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不参加保险者,不得驾驶汽车,否则,处以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5万日元以下罚金。另外日本法律规定保险费率采用“成本价主义”,不允许有盈利目的,其费率由政府指定的专门委员会制定,由大藏大臣审批。而且为了保证保险公司不亏损,规定另征收附加保险费作为手续费,对死亡事故车主还要追加保险费。
荷兰:服务赢得客户
荷兰是一个安静的国家,曾经的大航海时代让面积仅为41526平方公里的小国掀起了一阵航海潮,值得一提的是,大航海时代的欧洲出现的第一家金融机构也诞生于荷兰,这为后来工业革命后衍生出的打下了坚定的基础,而在全世界范围内,荷兰的汽车保险的服务质量也是很高质量的,其购买保险之简洁,与方便是很多国家不及的,更重要的是,其全国上下早已建立了健全的诚信体系,没有任何一家保险公司有“高保低赔”的情况出现。
在荷兰,买车的地方都可以代办车险,而且保险公司的分支也很多,投保很方便。如果买二手车,双方只要到保险公司把保险转成新的车主的名字就可以了,即时生效,没有任何其他的过户手续。保险费是按天算的,可以随时终止随时开通。
美国:无过错责任制和过错责任制
美国的汽车保险市场犹如百家争鸣般星光灿烂,其50个州政府有着不同的汽车保险政策,而且美国的汽车保险有着强制性的政策特色。
美国强制购买车辆保险,无保的车辆不许上路。在采取“无过错责任”保险制度的州,只要发生车祸,无需证明谁对谁错,保险公司都可以向双方提供赔偿。而像加州等采取“过错责任”赔偿制度的州,则由犯错一方的保险公司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包括精神痛苦赔偿。美国保险业规定,每次出交通事故,警察都要记录点数,点数多了保险费用就会跟着上涨。美国车险的具体条目一般都很规范,不会有问题。
对于国外的汽车保险的解读,对我国车险市场目前的改革又有什么启示呢,启示政策可以借鉴,不过各国的国情不同,所制定的相关政策也不相同,尤其是我们看到今年的改革措施中,将对“高保低赔”等现象有所动作,对于车友来讲,更希望在今后的汽车保险作业中,能够得到更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