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真的存在所谓的“全险”吗

 所属分类:  2013-10-23 22:22:52    加入收藏
全险?这通常是保险推销员口中常有的名词之一,而在保险公司相关险种中,真的存在所谓的“全险”吗,答案是否定的,据了解,目前市面上根本不存在“全险”,而这时保险推销员发明的新概念而已。


    生活在南京的王女士,在下班回家路上,因为道路湿滑,发生了一起交通意外,造成车门损伤,以及车脸前部大灯损坏,于是,王女士联系上了保险公司,并要求车险公司进行理赔,但当定损员到达事故现场时,给王女士的答案令她极为震怒,据保险公司的说法,该事故属于理赔范围之外,但王女士说道,她在投保时购买了“全险”,在双方纠缠不下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到最后依然没有赔付。

    “车险里没有全险!使用全险概念向消费者兜售产品,会使消费者误认为买了全险,所有事故都能全陪。一旦车主遇到保险免赔的事故,就极易发生纠纷。”平安产险车险理赔部负责人吴先生如是说。


    据记者了解,所谓“全险”通常是指车险中的“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和车上人员险”。但还有很多特殊的事故需要单独投保附加险才可获得赔付,像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险、涉水险、自燃险等都属于车损险的附加险种,需要单独购买。若不投保附加险,保费会便宜许多,但如遇相应损失时,则不能获得赔付。车主可根据自身特点灵活选购,从而最大限度的为自己节省保费开支。

    然而,目前,有部分保险公司的推销员在对车主进行车险讲解时,往往以“全险”的概念,促使车友购买,而车友们往往也以“被全险”而投保,最后花费开支大不说,还不能得到应有的理赔服务。

    “其实保险条款的设计,是为了让费率更加灵活,以适应不同消费者的需求。如北方有些城市雨水少就不需要涉水险、有些车主停车环境好也就不需要划痕险和盗抢险,还有车主认为自己技术好,希望进一步降低保费,因此设计了不计免赔。”郝演苏院长介绍说。

    当然,我们希望保险推销人员在销售保险的同时,更多的为用户考虑,汽车保险的内涵精神是保护车主的实际权益,而不是忽悠,我们相信,以服务为核心理念的今天,这种以忽悠为主导的销售理念是最终将灭亡的。

2013年3月10日

车险防盗装置浮动项目分析
    防盗装置浮动项目: (1)GPS〔global positional system〕:即全球定位系统。是指采用人造卫星的定位系统GPS来测量地面上汽车的绝对位置。 (2)GMS〔global mobile (communication) system〕:即全球移动(无线)通讯系统。是指能够进行双向通话的全球车载通讯系统。 (3)电子防盗装置:也称微电脑汽车防盗器,包括插片式、按键式和遥控式等电子防盗器。它主要是靠锁定点火或起动来达到防盗的目的,同时具有声音报警功能...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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