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事故后“补办”保险 车险欺诈害了谁
汽车被撞坏了,车主赵某才体会到没有上车险的后果。面对数万元损失,他设计了一个荒唐的骗保计划——去保险公司“补办”保险,回头再为之前的事故索赔。然而,当“计划”进行到索赔环节,细心的保险调查员终于识破了玄机。
这是太平财险山西分公司最新处理的一起车险欺诈案。
2月20日,记者从省保险行业协会获知,车辆保险正成为保险欺诈案的高发区域,不仅给行业带来挑战,更间接推高保险价格,最终使消费者为不法分子的欺诈行为埋单。
前述案件发生于2013年年底,保险公司接到赵某报案后,进行事故勘查时发现,在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仅仅数日后,被保险车辆就出了险,气囊弹出、碰撞传感器失效,多部件都有损失,初步估损金额达4万元。感到蹊跷的车险调查员对车辆出险前后照片进行比对,发现照片中竟不是同一辆车。原来,车辆出事故前根本未上保险,只是车主发现损失巨大,事后才想从保险公司拿到补偿,便特意找到一辆同型号的车,换上自己车牌,开到保险公司补了保险,然后报案索赔。
“这属于典型的先出险后投保,是常见的车险欺诈行为。”省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魏峰说。
2013年,仅太平财险山西分公司就处理69起车险欺诈案件,金额达163万余元,其中超过2万元的19起。
据介绍,车险欺诈行为形式多样,“先出险后投保”只是其中一种。其他情形还有: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想从保险公司获得更大额度赔偿的;已经获得赔偿,想多次索赔的;自己是某次事故的第三者,已经从事故另一方获得经济赔偿,之后又想从己方保险公司再次索赔的……这些欺诈行为的特征是,主要发生在个人身上,体现为道德风险,属于“机会型欺诈”。
相比“机会型欺诈”,部分汽修厂有组织的“职业型欺诈”危害性更大。
山西保监局透露,2013年5月,该局联合公安部门,在太原查处了一起车险欺诈案。涉案单位为一家汽修厂,老板、员工多次重复利用自有车辆和客户车辆,通过制造虚假事故现场、虚假交通责任认定书、更换配件、扩大损失等手段,在长达2年时间内,制造了100多个虚假理赔案,疯狂敛取保险赔款100多万元。其中一辆涉案机动车,居然在一年之内出险30多次。
根据监管部门提示,较常见的车险诈骗案为第三方主导型,通常为车辆维修方“自导自演”假车祸,利用客户车辆故意造成车辆相撞,放任或故意扩大车辆损坏程度,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还有汽修厂事先将车主没有损坏或新的部件拆卸下来,用破旧或已经损坏的同型号部件替换,欺骗保险公司,待维修时,再将车主原部件换上,虚报更换部件的维修费用。
省保险行业协会数据显示,最近两年,我省财险行业在总保费收入稳定增长的情况下,综合成本率不降反升,从2012年的94.06%上升到97.56%。这意味着,承保利润率已被压缩到不到3个点,濒临盈亏平衡线。其中,在财险业务中占比70%以上的车险领域欺诈案数量增多,直接造成赔付率攀升,成为车险行业利润下滑的重要原因。
事实上,车险欺诈频频发生,受害者绝不仅仅是保险公司。魏峰说,保险产品和保险服务的价格将被间接推高,车险欺诈形成的虚假赔案最终将由消费者埋单。因为车险欺诈带来保险公司运营成本增加,最终将体现为保险费率的提高和赔付水平的降低。同时,利润下降会影响保险公司服务投入,理赔流程难以进一步简化,这些会导致保险服务难以让消费者满意。
省保险行业协会提醒,在车辆维修过程中,广大投保人应警惕车辆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其骗保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