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背后暗藏陷阱和猫腻 电话车险可信吗?

 所属分类:广州市车险   2014-4-27 22:30:44    加入收藏

    电话推销车险越来越流行,因其便捷和快速的服务获得了很多消费者的青睐,也为保险公司节省了大量的成本。不过,对方打个电话过来承诺的车险优惠真的可信吗?保险专家提醒消费者,很多“免费”、“优惠”后面,或许藏着陷阱和猫腻。

    案例

    广州市民张小姐购买了一年的车子即将保险到期,她准备续保,然而原有的车险代理人还没找到她,推销车险的电话就响了起来。这些不同手机号码的推销电话都是自称人保车险的业务员,表示可以以7折的折扣帮张小姐申请到续保车险价格。而这些自称为人保的业务员还承诺,由于人保在搞促销活动,通过他们投保可以一年内送三次车辆保养和机油更换,还全年免费维修刮痕。这样优惠的条件让张小姐怦然心动。不过蹊跷的是,“业务员”让张小姐去人保的营业网点买车险出单,并表示不提供上门送单服务。该“业务员”还表示,张小姐可以选择把资料交给他去办理业务,可以比普通车险办理速度快至少1小时。如果需要保养维修服务的话,可以将车钥匙交给“业务员”一切都会免费代为办理妥当。那么,这些“业务员”靠谱吗?

    案例分析

    小心借优惠名义骗保!

    羊城晚报记者联系了人保公司,了解到人保公司目前并没有这样的优惠活动,“这两年我们一直接到车主这样的咨询电话,张小姐的情况很可能属于个人资料信息泄露,被不法分子利用来骗保。”人保方面回应称。

    目前有不法分子借车辆维修名义制造骗保案件,对车主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首先,这些不法分子以业务员的名义骗取了车主的信任和资料,然后以两种方式骗保:一是诈骗人员以免费保养维护名义,诱惑车主提供车辆和证件,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二是以免费保养和维修车辆刮痕、代办保险优惠等服务做诱饵,要求车主配合联合制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表面上看,车主暂时得到了免费保养维修的“小利”,但在车主将来续保时极有可能出现“莫名其妙”的出险记录,从而导致续保保费增加。另外,车子送到非4S店维修,在零配件与服务上出现的各种问题,车主也被蒙在鼓里。

    如何分清合法电销与代理推广?

    保险公司电销车险,有两种模式,一是公司统一后台呼出电销;一是通过保险代理公司电销。因此,车主看到呼叫的号码,如果是本地电话或手机,基本是保险代理公司。如果是统一代号,则是保险公司统一后台呼叫号码,比如平安呼出显示的电话号码统一为“02195512”。

    电销车险靠谱吗?公司电销很靠谱,目前有电销资质的保险公司都大力推广这一低成本的销售方式。而与保险公司签约的代理公司也很靠谱,但由于代理公司专员素质及销售问题,可能会出现承诺的条件有时不兑现的情况。另外,由于该类电话销售是没有电话录音的,存在一定的风险。

    如何分清猫腻和优惠?

    因为电销成本较低,因此会有一定幅度的优惠。那么车主如何分清是真正的优惠还是骗保猫腻呢?实际上有三方面可以用来核实:

    1、合法的电销坐席员会在销售前报出工号,车主在接到这一类电话时应该记录下坐席员的工号,通话完毕后,可以回拨保险公司的服务热线进行坐席员工号查询,销售成功后会有工作人员按流程再次跟你确认保单以及投保细节。

    2、打回电话核实保单的真实性。如平安的保单,车主次日可以打95511查询,同时,一定要核实报价的明细是否跟实际保单一致,比如搞清楚三者险的保额细则,否则保费便宜了,保额也缩水了。

    3、保险公司根据客户上年度出险次数会有一定的折扣优惠。此外,为了促成保单,代理公司也可能从相关费用中让利消费者。但考虑到代理公司的经营成本,优惠额度无法确定。不过,保监会的规定是车险最低不能超过7折,如果电话中承诺了比7折还低的折扣,那么车主就要警惕了。

    电销和代理模式各有什么优势?

    一、电销车险的优势

    1、电销车险商业险的价格比传统车险商业险低了15%。

    2、有专业的销售坐席员进行销售,话术规范。

    3、为车主提供保单配送服务,节省车主时间。

    4、能够为车主提供酒后代驾、免费道路事故救援等服务。

    适合购买人群:关注价格、关注服务品质、工作繁忙没有时间处理保险的车主。

    二、代理模式的优势

    与保险公司形成互补合作,集各家保险公司的优势产品,并可以打包销售给客户。

    适合购买人群:需要一对一服务的车主,但目前代理公司的保险专员流动也很频繁,较大的代理公司才会有专门的客服部门。

    无论是电销还是代理,价格、服务是一样的,均按保险条款执行(恶性竞争除外)。

2013年7月12日

被保险人处理具有哪些处理残值的权益
     在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中,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按照规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了保险赔偿金,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受损后的残值享有一定的权益。这里所说的残值是指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标的存在的一部分可以供被保险人继续使用的经济价值。有的是保险事故发生后直接形成的,有的则是经过加工整理后形成的。被保险人对受损保险标的的残值享有一定的权益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如果保险公司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且保险金额等于保险价值,则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属于保险公司。另一种是如果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则保险公司...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