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地税局获悉,邹平县地税局日前对一未按规定扣缴车船税的财产保险公司下达了 26688元的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
据介绍,该保险公司在代收代缴车船税的工作中,未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的规定执行,存在严重的管理漏洞,致使某些业务员有机可乘,利用公司的管理漏洞,违反税收的有关规定,用异地税票缴纳税款,将本应在邹平县缴纳的车船税转移到邻近县区缴纳,以牟取非法利益,使邹平县的税收收入外流,扰乱了正常的税收秩序。经过核查,邹平县地税局对该公司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目前,该公司已悉数缴纳了罚款,并表示一定接受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尽好自己应尽的义务,杜绝违反税法规定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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