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新《机动车登记规定》将正式施行。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今日通报,广大车主除了在新车上牌等方面享受到更便利的服务外,还可以尽享多项便民政策带来的实惠。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新《机动车登记规定》及其配套规范、标准具有“四大特点”:
简化办事流程,减少群众等候时间。缩短办理牌证的时限,对出具合法有效证明、凭证的,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时限由5天缩短为2天,办理转移登记的时限由3天缩短为1天,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时限由15天缩短为1天;调整业务流程,实现资料内部传递,使群众在一个窗口内即可办结所有业务。
取消审批程序,减少群众往返次数。取消办理变更登记的事前审批程序,需要改变车身颜色、更换车身或车架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变更后直接办理登记;取消进口车审批程序,规定所有进口车由地市或直辖市车辆管理所直接办理;取消机动车停驶、复驶审批业务,群众如需办理养路费停、复交手续,可直接到交通部门办理。
延伸服务窗口,提供多种服务方式。在机动车销售单位、交易市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等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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