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期间,单双号限行,小高、小王决定拼车出行。7月26日早上,小高的车在三环路上与一辆货车相撞,导致小王腿部重伤,小高也有轻伤。交通队认定双方各承担一半责任。由于货车车主没有及时赔偿,小王自己垫付了医药费,但他想知道,在此次事故自己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这笔费用应该由谁来赔偿?除了可能涉及的小高和货车车主之外,自己能否寻求保险赔偿呢?小高也想知道,自己先前的投保能否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利益?
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提起车辆保险,大部分人最先想到的往往是交强险,与此相关的还有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障范围、保险金额都是对本车人员以外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进行赔偿。
在拼车关系中,一般情况下搭车人都属于“本车人员”的范畴,因此无法通过强制险和三者险得到赔偿。但是,当所拼车辆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搭车人所受的损害就属于其他车辆投保的强制险或三者险的承保范围。因此能否得到赔偿以及得到多少赔偿要取决于对方车辆的保险情况。
车上人员责任险,又称乘客险或座位险,是车险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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