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保费是否依旧车辆折旧的问题,保险公司业内人士的回答是肯定的。据介绍,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可选择3种方式:按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确定;按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同类型新车购置价,超过部分无效。
据介绍,保险合同中的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折旧按年计算,不足一年的,不计折旧。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保险车辆新车购置价的80%。保险公司根据保险金额的不同确定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据了解,人保公司还规定,未发生保险赔款的保险车辆续保,保险费可优惠10%。车主在续保时,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最有利的保险方式,这样车主所缴纳的保费在无形中就进行了“折旧”。
谈到附加险保费时,人保理赔中心主任阳俊钦举例解释说,如果发生部损,赔偿时不会按比例分摊。比如投保车辆的零配件发生损坏,保险公司只能赔偿全新的配件,不可能照样赔偿一个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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