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您在行驶过程中,不小心造成他人伤亡或者财产直接毁损,应及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中国人保公司报案。事故结案前,人员伤亡的费用均由您先行支付;因事故损坏的他人财产,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您应当会同保险公司有关人员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公司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所以在支付前,您最好得到保险公司的同意,以免在索赔时发生麻烦。
2.您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保险车辆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等);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进行处理的事故的,应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如派出所、保卫部门、物业小区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等;
另外,造成他人伤亡的,现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可以负责赔偿的合理费用为:医疗费(限公费医疗的药品范围)、误工费、护理费(护理人员最多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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