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第三者责任险索赔流程
1.如果您在行驶过程中,不小心造成他人伤亡或者财产直接毁损,应及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中国人保公司报案。事故结案前,人员伤亡的费用均由您先行支付;因事故损坏的他人财产,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您应当会同保险公司有关人员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公司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所以在支付前,您最好得到保险公司的同意,以免在索赔时发生麻烦。
2.您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保险车辆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等);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进行处理的事故的,应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如派出所、保卫部门、物业小区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等;
另外,造成他人伤亡的,现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可以负责赔偿的合理费用为:医疗费(限公费医疗的药品范围)、误工费、护理费(护理人员最多不超过二人)、就医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伤亡者直系亲属及合法代理人参加交通事故调解处理的误工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申请以上各项费用,都要提供相应的证明。
如果您的车辆出险,我们提醒您:
(一)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后,请立即向公安部门报警,并及时拨打平安产险95512服务热线报案。
(二)我们会及时派查勘人员协助您处理。
(三)如果车辆不能行驶,我们会为您安排车辆救援。
(四)车辆修复前需我们确定损失。
(五)在人伤治疗过程中,我们会与您保持联系,提供人伤交通事故处理及保险索赔指导。
(六)无论您在国内任何地方出险,在事故发生地的平安机构即可完成从报案到领取赔款的全部过程--平安全国通赔服务(西藏自治区暂未实施)。
(七)我们会提示您需要提供哪些索赔材料,这些材料需要您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及时提交保险公司。
(八)我们会对您提交的索赔材料进行审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
(九)为安全起见,大额赔款建议您选择转帐方式领取赔款,小额赔款您可选择转帐或直接到我们的服务柜台领取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