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汽车保有量的激增,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越来越大。车辆出险,自然涉及到车险理赔问题。在交强险免责问题上,保险公司与交通事故受害者闹上法庭的事件屡见不鲜。交强险的免责纠纷缘何多?主要是社会对交强险的免责条款的解读存在争议。究竟何为交强险免责事由,且听车险专家细细道来。
在讨论交强险的免责问题之前,首先要对交强险下个定义。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是强制性保险,普通私家车交强险一年的基础保费是950元。
交强险免责纠纷争议的焦点在于,在醉酒或无证驾驶、在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在被保险人有意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损失的,保险公司有无赔偿义务。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上述所列情形中,保险公司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车险专家认为,无证上路行驶、醉酒驾驶是驾驶人明知其行为的危险性而对社会极其不负责的行为,理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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