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添置了一辆新车,并为爱车投保了车辆全保险。保险合同成立后的某天,王先生驾车外出时,一不小心与其他车辆发生了事故。交警现场认定李先生负事故的次要责任,王先生认为自己的车辆投保了“全保险”,大度地承担了事故的大部分损失。但去保险公司理赔时,只是按照事故责任比例承担了少部分损失的理赔。王先生很是不解,明明投保了“全保险”,为何不能得到全额理赔?
何为车辆全保险呢?严格意义上讲,车险并没有“全保险”的说法,它只是对投保的险种比较多、保障比较全面的车险的俗称。车险产品主要分为交强险和商业险两大类,而商业险种的主险和附加险加起来多达20种。现在市面上流行的所谓“全保”往往是指车主投保了交强险、三者险、车损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等险种。全险涵盖的险种比较丰富,保障范围也比较广,但并不意味着任何情况都能得到赔偿。因为即使是已经投保的如车损险、盗抢险等等,亦可能由于保费偏低而不是足额投保。所以,像王先生那样理解偏差,将“车辆全保险”等同于出险全赔的说法是不准确的,可能会造成与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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