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赔付问题重重
目前,车险中争议最大的当属“无责免赔”,即无责车主索赔难,从而引发车主“买保险无用”的不满情绪。与交强险“无责赔付”的原则不同,商业车险的赔付原则一直是按过错责任赔付。无论是车损险还是商业三者险条款都明确规定:保险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根据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负事故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责任。简单说来,如果车主在交通事故中被认定为无责任一方,那么他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将不对他的损失进行赔偿。
对此,国内保险法专家、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方乐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被保险人应当获得赔偿的关键是其支付了保费,至于保险人向第三人追偿的结果如何,这与被保险人完全无关,保险人不能预想难以追偿而拒绝向被保险人赔偿。就是这‘无责不陪’条款,让被保险人在事故中很无奈,明明无责却要努力‘抢’责任,而处理事故的交警也心知肚明,违心将无责方认定为全责。可以说,‘无责不陪’条款的社会效应极差。”
针对该条款,前不久发布的《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索赔指引(征求意见稿)》提出,完善车险代位求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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