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我市交警一大队联合鹿城区人民法院设立的交通法庭正式成立。据悉,这一交通法庭在试运行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共受理案件47起,可见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相当普遍,这类案件也确实是基层法院受理的主要案件类型之一。
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范建鑫介绍,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纠纷当事双方协调不下、最后起诉至法院,主要缘于分歧较大的残疾赔偿金数额等方面,因为农村收入标准与城市收入标准之间相差近一倍,计算标准不同,最终相差数额很大。
本期的热线说法,记者邀请范建鑫律师,围绕最近法院判决的一起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诉讼,选定有关起诉对象、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三者险理赔金计算方式等三个方面做一个解析,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案件回放>>>
去年12月14日凌晨,平阳县某运输公司的职工聂某驾驶超载的中型货车,行经市区人民西路九山路地段时,车头部位与横过道路行人袁某发生碰撞,造成袁某受伤。
今年1月,交警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聂某应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袁某承担次要责任。
袁某因...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