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服务质量不高,消费者投诉集中。一是理赔环节不畅通,效率低,保险公司经常以各种理由在理赔的各个环节设置障碍,造成赔案拖而不决,使客户茫然等待;二是理赔缺乏公正性,赔付与否、修理厂的选择、如何定损等均由保险公司决定,客户无权参与;三是理赔标准随意,在一家公司能赔的换到另一家公司就不能赔,令客户无所适从;四是理赔人员素质差,主动服务意识欠缺,态度恶劣,给客户造成“投保易、理赔难”的负面印象。
理赔管理理念落后,规章制度得不到落实。尽管各家保险公司在车险理赔方面都有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但在执行过程中,各级经营机构缺乏战略意识,采取短期性的竞争策略,并以市场竞争需要为由向上级机构要求灵活政策,但政策执行的灵活性往往大于制度的严肃性,理赔管理的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另一方面,理赔管理制度本身也存在着一定漏洞,在理赔运作流程中,从查勘、定损到理算、支付赔款的各个环节均由保险公司理赔部门独立负责,缺乏透明性和有效制衡。
理赔人员管理失控,助长腐败与犯罪。长期以来,车险理赔管理松散、失控,再加上社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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