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自身问题待解
对于前述相关媒体报道的“高保低赔”,业内专家给出了清晰的解释。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指出,按照目前的商业车险条款,旧车并不一定要按新车购置价投保,车主有三种方式确定保险金额:新车购置价、实际价值以及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确定的保险金额不同,相应的理赔也不同。部分损失时,按新车购置价投保可以保证车辆按照全新的标准进行修复;按照实际价值投保,理赔时就会有一定折价。而车辆出现全损的概率很小。
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保险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青武认为,“高保低赔”条款的公平性应综合分析,不能简单地斥之为“霸王条款”。
李青武认为,保险公司要消解公众对“高保低赔”公平性的质疑,应完善保单条款,根据三种不同情形分别确定保费费率,投保人交付对应情形下的保费。通过风险细分,使保费费率厘定更加合理、公平。
曾在车险行业从业多年的北京追随者汽车俱乐部总经理尹斌昨日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当前公众所关注的诸多车险问题,虽然也存在消费者认知不够的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整个行业自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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