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楼市、车市的行情大有跟随气温不断攀升的势头,二手房、二手车的交易也是热火朝天。不过,二手交易中有个特殊的步骤不可忽视,不然真有可能追悔莫急呢。
家财险过户延续可保价值
周先生和太太在2008年初购买了一套二手复式住宅,在与原房东完成了各种交接手续后,两人开开心心地入住了。善意的原房东还给了周先生一份房屋家财保险合同,让他以备不时之需。
果然,在2008年夏天,因为水管损坏家里“水漫金山”,实木地板、家具都不同程度受损。周先生马上想到了他的家财险保单,并立刻向保险公司报告了损失情况。没想到,保险公司在核查了保单基本情况后,拒绝了周先生的理赔申请。
保险公司表示,保险合同上的投保人并非周先生,保单不符合“可保利益原则”,因此无法理赔。根据财产险相关规定,投保人对于被保险标的应该在保险期间的全过程内具有可保利益,风险发生时如果不具备可保利益,保单自然也就失效了。在周先生的案例中,原房东显然不具有可保利益,而周先生由于并非保单投保人,当然也不可能得到赔偿。因此,房屋的损失只能由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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