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紧保险监管大门
“不得不承认现在汽车维修行业存在骗保的现象,但这大多数发生在3类以下的小企业,甚至是一些没有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非法经营机构,他们大多数都与保险公司有很好的‘关系’,在这层‘关系’下,他们便有了这种生存的土壤。”昆明市交通局公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龚波说。
据了解,《昆明市汽车维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肇事车辆凭处理机关鉴定结论或结案通知,由二类以上汽车维修经营者承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指定维修厂承修。
如不按核定类别和经营范围经营的,或是采取给回扣或变相给回扣等不正当手段,故意虚报修理项目的。将由县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龚波表示,尽管有维修管理办法,但如果没有保险公司共同完善监管机制的话,维修主管部门单方面也依然很难进行监管。
昆明市汽车维修协会会长杨四田曾经从事汽车维修多年,他告诉记者所谓维修骗保其实与维修企业诚信还不能完全扯在一起,骗保行为并不单只是某些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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